各班级、各位同学: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根据《 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11〕32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做好我院2017届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我院2017届本科毕业生
二、测评时间
2017年4月6日至4月15日,不能及时提交材料的班
级与个人视为放弃奖学金申请。
三、测评办法
1.各班同学根据《办法》中综合测评的项目及评分标准、综合测评的程序、奖学金的等级和比例等要求,结合我院综合测评及评优细则实施。 其中:一等奖占各年级参与综合测评人数的1%;二等奖占10%;三等奖占17%。单项奖学金不超过全部人数的1%。13级482人,年级范围内各等级获奖人数计算四舍五入至整数。
2、根据学校综合测评管理办法,毕业生综合测评仅向获奖者颁发奖状,不颁发奖学金
四、学院综合测评工作组
1、人文与法学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组长:周艳华(党委副书记)
成员:唐依、吴迪、关磊、周士琳、成桂平、蓝学明、2013级各班班主任
2、年级综合测评小组
成员:2013级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
3、2013级各班级综合测评小组
成员:班主任、2016-2017学年度任职的班长、团支书、学委及其他3名学生代表共7人。
五、工作要求
1.班主任必须参与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并在《 综合评价表》上签署意见。
2.凡是对绩点、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
3.年级范围内各等级获奖人数计算四舍五入至整数,我院2017届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时间范围界定为2017年4月6日—2017年4月15日,所递交材料也应当在该时间范围内。
4.2016-2017学年度学分平均绩点以教务处系统公布的为准,各班按照绩点自行计算智育成绩,2013级各专业最高绩点和平均绩点详见附件9。
5.综合测评流程请参照附件8,综测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见附件10,方便各年级班级开展工作。
六、材料报送
(一)个人自评及班内测评结束后,班长报送所有材料至互评班级,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年级负责人处。报送材料及具体要求如下:
(1) 2017届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统计表(附件1)〖电子文档,一式一份,文档命名为:年级-专业-班级。〗
(2) 学生综合评价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按班级排名排列。〗
(3) 学生综合测评个人自评报告(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按班级排名排列,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4)电子文档于4月9日晚21:00前发送到年级负责人及互评班级负责人处,纸质版材料于4月9日中午12:30前报送到互评班级处。
(二)班级互评结束后,互评班级班长报送电子文档及纸质版材料至年级负责人处,报送材料及要求如下:
(1) 2017届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统计表(附件1)〖电子文档,一式一份,文档备注:XX班评XX班〗
(2) 学生综合评价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按班级排名排列〗
(3) 学生综合测评个人自评报告(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按班级排名排列,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4)电子文档于4月10日晚21:00前发送至年级负责人邮箱;纸质版材料于4月10日12:30-13:00前报送至人文院楼106。
(三)奖学金申请时,申报一等奖学金的同学须提交2000字以上突出事迹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式一份,纸质版限A4单面打印,格式参见附件5〗。同时,申报一等奖学金的学生须提交1张电子版个人近期生活照;申请单项奖学金的学生须提交2017届本科毕业生单项奖活动奖学金呈批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式一份,纸质版限A4单面打印〗、一张个人近期生活照(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
电子文档均须加注“年级-专业-班级-(姓名)”,于4月14日晚21:00前发送至年级负责人邮箱,纸质版材料于4月14日中午12:30-13:00前报送至人文院楼106。
2013级负责人邮箱及联系方式
13级: 叶其颖 3217763137@qq.com 13414115774/665774
人文与法学学院
二Ο一七年四月六日
附件:
1. 2017届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统计表
2. 学生综合评价表
3. 学生综合测评个人自评报告
4. 2017届本科毕业生单项活动奖学金呈批表
5. 2017届本科毕业生一等奖学金申报先进事迹材料(模板供参考)
6. 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
7.人文与法学学院综合测评细则(2015试行)
8.我院2017届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流程表
9.2013级各专业最高绩点和班级学生绩点
10.我院2017届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注意事项和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