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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 第三届本科生“模范引领计划”的通知

    提交时间2016-11-05 00:00:00

    各班级,各学生: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风校风建设,在全校大学生中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开拓创新,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基础上,开展第三届本科“模范引领计划”评选工作。学院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模范引领计划”,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模范引领计划”奖项设置

        “模范引领计划”设10类奖项,每类奖项设10名标兵奖、10名提名奖,分别奖励不同领域有卓越表现的学生或集体,具体如下:

      (一)华农之星标兵奖。奖励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申请学生需综合素质优秀,全面发展,具备较好科研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乐于助人,热心公益,成绩优秀。

      (二)学术之星标兵奖。奖励在学术科研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申请学生需在科研创新方面表现突出,在省级及以上学术竞赛中获奖、公开发表论文或者获得发明专利等。

      (三)学习之星标兵奖。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申请学生各科成绩在本专业或年级中须名列前茅。

      (四)创业之星标兵奖。奖励在创新创业方面优异的学生;申请学生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创业事迹感人,创业取得阶段性成绩。

      (五)道德之星标兵奖。奖励在公益与志愿服务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申请学生需热衷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并获得相关表彰。

      (六)自强之星标兵奖。奖励自立自强的优秀典型学生;申请学生需自强不息,努力拼搏,积极向上,在学习、生活中表现优秀。

      (七)学干之星标兵奖。奖励在学生组织中表现突出的学生;申请学生需为学生干部,积极参与策划筹备各类学生活动,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才能,表现突出,综合素质较高。

      (八)文体之星标兵奖。奖励在文学、艺术、体育等领域才华突出的学生;申请学生积极参加各类文体艺术活动和比赛,并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

      (九)星级先进班集体标兵奖。奖励在学习、自身建设、活动开展、服务社会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班级;申请班级需积极进取,学习氛围浓厚,班风好,集体荣誉感强,遵纪守法,班委会制度健全。

      (十)星级文明宿舍标兵奖。奖励在内务整理、宿舍文化建设等方面表现优异的宿舍;申请宿舍需内务整洁、成员积极进取,综合素质高,表现突出,在宿舍区产生良好的影响。

      二、评选时间

        2016112日至1116日。

        三、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或集体。

        四人文与法学学院“模范引领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艳华(学院党委副书记

        组员:唐依吴迪、关磊、周士琳、成桂平、各系主任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

        、评选方式

        1.本届“模范引领计划”分校院两级评选,学院开展院级“模范引领计划”评选,学院模范 引领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答辩会(初定11月16日),根据学生综合表现结果,每类奖项推荐1-2个学生或集体到学校参评。  

        2.学校华农之星和自强之星评选分别由食品学院和海洋学院承办,学校统筹其余8类奖项(学术之星、学习之星、创业之星、道德之星、学干之星、文体之星、星级班集体、星级文明宿舍)评选。

        六、评选条件

      (一)“模范引领计划”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积极进取,在个人或集体的成长发展中成绩突出,堪为学生中的典范,对青年学生健康成长起到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

        3.模范引领计划各奖项的申请者须为该领域最优秀的个人或集体,且符合各项目的具体申请条件。

        4.2014、2015年获得“模范引领计划”10类奖项标兵奖的个人和集体原则上不参加本次同类奖项的评选;获得10类奖项提名奖的个人和集体可以参加今年的评选

        5. 申请华农之星的同时,原则上可以申请其他7类个人奖项,但不能同时获奖;其余7类个人奖项不能重复申请

        6.学生提交的材料通过所在学院审核,并获得学院推荐资格。

      (二)“模范引领计划”各奖项评选的具体条件

        1.华农之星评选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总平均绩点达到3.6以上,曾获国家奖学金和“丁颖”奖学金。

      (2)具有组织领导才能,在院级及以上学生组织中,曾担任部长级及以上职务,曾参与策划积极组织各种活动,且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3)爱国爱校,品德高尚,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热心服务学校与社会,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

      (4)具有创新能力,富有探索精神,曾以学生第一作者,在二级及以上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被国际重要检索收录的学术论文,或学术科研成果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获得国家科技发明专利。

      (5)在体育、文艺、演讲、辩论、商业、外语等各类大型竞赛中,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励。申请者需至少符合上述五项条件中的三项,无违纪行为,提交的材料通过所在学院审核,并获得学院推荐资格。

        2.学术之星评选条件

      (1)开拓进取、积极向上;意志顽强、品行端正;视野开阔、知识丰富。

      (2)各科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3.3以上,并获得奖学金,无不及格科目,无违规违纪记录。

      (3)学术科研能力突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省级及以上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奖。

        ②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③公开发表、出版著作。

        ④以学生第一作者身份在B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刊物分类参照我校公布的期刊分类目录。

        ⑤曾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获国家立项并被评为优秀项目。

        ⑥曾参与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并在课题组中排名前五位。

      (4)提交的所有材料需通过所在学院审核,并获得学院推荐资格。

        3.学习之星评选条件

      (1)学业成绩特别优异,个人事迹突出,在学风建设中发挥模范引领作用。

      (2)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前5%。

      (3)曾获得一等奖学金或专业排名进步50%以上。

      (4)提交的所有材料需通过所在学院审核,并获得学院推荐资格。

        4.创业之星评选条件

      (1)成绩优良,勇于投身创业实践,在学生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

        2申请学生是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或入驻我校创业孵化基地及创客空间的创业团队负责人,或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创业项目负责人。

       3)提交的所有材料需通过所在学院审核,并获得学院推荐资格。

        5.道德之星评选条件

      (1)品行端正,有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乐于奉献,见义勇为。

      (2)积极参与校内外志愿服务等各种公益活动,表现突出,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3)无不及格科目,平均学分绩点达3.2以上。

      (4)提交的所有材料需通过所在学院审核,并获得学院推荐资格。

        6.自强之星评选条件

      (1)为人正直,勤俭节约,诚实守信。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

      (3)有顽强的毅力,能自食其力,在自强自立方面有突出表现,或身残志坚,能克服困难,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4)提交的所有材料需通过所在学院审核,并获得学院推荐资格。

        7.学干之星评选条件

      (1)开拓进取,积极向上,在学生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2)各科成绩优秀,绩点3.2以上,无不及格科目,无违规违纪记录。

        (3)担任院级以上学生组织中主要学生干部:全国学联/省学联主席团级;校学生会正、副主席等校一级学生组织正、副职负责人;各学生社区学生组织正、副主任,学院学生会正、副主席或学院团委副书记等院一级学生组织正、副职负责人。

        (4)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5)提交的所有材料需通过所在学院审核,并获得学院推荐资格。

        8.文体之星评选条件

      (1)热心大学生文体艺术活动,积极参与阳光体育运动或在校级以上的艺术活动中担任主要演职人员,开拓进取、意志顽强、品行端正,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2)各科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科目,无违规违纪记录。

      (3)曾在省级及以上的重大体育竞赛或艺术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4)提交的所有材料需通过所在学院审核,并获得学院推荐资格。

        9.星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级组织制度健全,学风积极向上;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班级学生党、团员表现良好; 推优入党工作开展扎实有效,党团员表率作用突出;班级曾荣获学校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或班级团支部曾获学校及以上“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2)班级全体学生崇尚科学,积极参加科研创新活动,在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等活动中获奖。

      (3)班级积极组织和参加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或文体活动,每学期开展两次以上主题班级活动,50%以上学生曾参与学院、校级等各类 活动。

      (4)班级成员勤奋好学,互帮互学,课堂课余学习活动活跃,学习成绩整体优良;全体班级成员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8;班级成员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获奖人次达到30%以上。

      (5)班主任须爱岗敬业,年度考核需为称职以上。

      (6)提交的所有材料通过所在学院审核,并获得学院推荐资格。

        10.星级文明宿舍评选条件

      (1)宿舍学习风气良好。宿舍全体成员刻苦学习,能早起早读晚自修,学习氛围良好,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与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人际关系和谐。

      (2)宿舍卫生环境优良。有宿舍文明公约,宿舍布置整洁、健康、美观、大方,宿舍清洁,无乱涂画、乱粘贴,无痰迹,无蛛网,门窗及玻璃保持干净,不留污渍、水渍,阳台无乱摆放物品,橱柜、桌凳干净,物品摆放的整齐统一。

      (3)宿舍纪律安全。宿舍成员自觉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按时作息,无违反宿舍纪律行为,有较高的安全意识,注重防火、防盗,能够经常坚持进行安全检查,自行消除隐患。

      (4)本年度内无学生公寓违规违纪通报记录,无违反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记录,无卫生评比不合格记录;获得卫生评比优秀宿舍者优先,积极参加学生社区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者优先。

      (5)提交的所有材料通过所在学院审核,并获得学院推荐资格。

        七、评选具体流程

      学生个人或集体提交申请材料(1114日截止)学院初审答辩会推荐(11 16日截止)学校统筹评选(12月初截止)。

        八、材料交送要求

    “模范引领计划”材料上交具体要求

    序号申请项目上交材料
    1华农之星学术之星学习之星创业之星道德之星自强之星学干之星文体之星1.纸质版《 第三届本科生“模范引领计划”学生申请表》(附件1)
    2.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即相关获奖证书等)和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
    3.个人近期生活照2张,JPG格式。             

    4.填写附件7 学生个人、学生班级、学生宿舍信息汇总登记表中的学生个人部分,只需电子版

    2星级先进班集体1.纸质版《 第三届本科生“模范引领计划”星级先进班集体申请表》(附件3)
    2.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即相关获奖证书等)和集体先进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
    3.班集体近期生活照10张(照片为JPG格式,其中2张为班集体全体成员合影,其余8张为班级学习生活等精彩瞬间)。
    4.填写附件7 学生个人、学生班级、学生宿舍信息汇总登记表中的班集体部分,只需电子版
    3星级文明宿舍1.纸质版《 第三届本科生“模范引领计划”星级文明宿舍申请表》(附件5)
    2.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集体先进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
    3.宿舍成员近期生活照6张(照片为JPG格式,其中2张为宿舍全体成员合影,其余4张为宿舍学习生活等精彩瞬间)。
    4.填写附件7 学生个人、学生班级、学生宿舍信息汇总登记表中的宿舍部分,只需电子版

        备注:①以上申请材料的要求和样式详见附件1【先进事迹严格按照模板的格式,包括字体大小,行距,页边距等】

              ②纸质版材料统一限A4纸正反面打印

              ③电子版材料填好打包压缩并统一命名为:

         1. 申请华农之星、学术之星、学习之星、创业之星、道德之星、自强之星、学干之星、文体之星的同学,统一命名电子压缩包为【xx学院+学生姓名+XX之星】。

         2. 申请星级先进班集体的同学,统一命名电子压缩包为【xx学院+xx专业+xx级+xx班】。

         3. 申请星级文明宿舍的同学,统一命名电子压缩包为【xx学院+xx专业+xx级+xx班+xx宿舍】。

    特别提醒:请有意报名参加模范引领计划的个人、班级、宿舍加入模范引领计划QQ群:568532758,方便沟通和联系,以及评选相关资料共享

    模范引领计划申请的材料交送及负责人

    年级

    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纸质版交送时间和地址

    电子版交送时间和地址

    负责人

    2013级

    571126569@qq.com

    11月14日下午17:30前交到院楼辅导员1室关老师处

    11月12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黄思琪13710646822/686822

    2014级

    1053460752@qq.com

    11月14日晚18:30-19:00启林北46栋楼下,由负责人收取

    11月12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林雨欣13602797353/647353

    2015级

    1542600638@qq.com  

    蔡尚原13602748840/698840


    作者:admin   来源:人文与法学学院   人气: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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