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团委、团支部、各部门: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为做好我院2015-2016年度第二学期“推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具体时间:2016年3月7日-2016年3月20日。
推优办法:参照《人文与法学学院推优工作实施细则》、《人文与法学学院部门、学生组织推优工作实施细则》。
名额分配:大一新生各团支部推荐1名团员;其他年级根据各团支部人数推荐1-2名团员;学院各部门、学生组织原则推荐1名团员。
负责部门:院团委组织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为做好我院2015-2016年度第二学期“推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具体时间:2016年3月7日-2016年3月20日。
推优办法:参照《人文与法学学院推优工作实施细则》、《人文与法学学院部门、学生组织推优工作实施细则》。
名额分配:大一新生各团支部推荐1名团员;其他年级根据各团支部人数推荐1-2名团员;学院各部门、学生组织原则推荐1名团员。
负责部门:院团委组织部
联系人:
组织部部长: 李晏莹:18814097569/13249154852
组织部副部长:刘颖彬:18819255423/665423组织部副部长:贺嘉熠:18819268860/618860
组织部副部长:黄伟佳:18819255373/695373
人文与法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