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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遴选第三批优秀创业团队入驻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通知

    提交时间2016-01-28 00:00:00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粤府〔201528号)等有关规定,做好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加大对大学生创业的扶持力度,创新创业学院在成功遴选两批入驻创业团队的基础上,拟遴选第三批优秀创业团队入驻我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本次遴选共分为项目申报、项目初评、专家评审和公示四个阶段。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队申请条件

     

      1.入驻创业团队自愿提出申请。

     

      2.创业团队成员必须是 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两年内学生,团队规模为3-8人,鼓励多学科背景的同学联合组成团队,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由本科一年级学生担任。

     

      3.创业团队必须有明确的创业项目,项目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具备一定的创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能力,创业项目应符合国家政策、法律。

     

      4.创业团队须自行邀请至少1名学校在职人员作为指导教师。

     

      5.团队成员能够自觉接受并遵守执行孵化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在孵化期间能够正常运营。吴老师,请问您这几天哪天在学校有空呀?我想去看望一下您~

      二、团队项目审批

     

      1.项目评审。创新创业学院对创业团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评后再由相关专家进行终审。终审采取创业团队自我陈述和答辩形式,最后确定拟入驻创业团队名单。

     

      2.项目公示。拟定入驻的创业团队面向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成为待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团队。

     

      3.签署入驻协议。待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团队与创新创业学院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签署入驻协议,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正式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开展创业活动。

     

      三、项目审核标准

     

      1.创业团队组织结构合理,无任何违反校规校纪现象。

     

      2.创业项目建立在一定市场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具有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操作性强的创业计划书。

     

      3.创业计划书的格式标准,内容完善,创业项目能结合学校实际和创业团队成员所学专业,体现为可实现的产品或服务,风险较小。

     

      四、以下情况予以优先考虑

     

      1.创业团队负责人或核心骨干成员具有SYB等创业培训经历;

     

      2.创业项目与自身专业密切相关,有较高科技含量的;

     

      3.所申报的创业项目为创新训练项目、科研项目成果,曾获过省级以上的奖项或在各类创业大赛中获省级以上奖项。

     

      五、创业扶持政策

     

      1.创业孵化基地为入驻团队免费提供场地、部分办公设备、网络等,孵化期原则上不超过二年。

     

      2.学校为创业团队提供工商注册场地及相关服务,协助入孵创业团队申领省、市、区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和其他扶持政策。

     

      3.学校将定期邀请专家对学生进行创业培训与指导,并提供管理咨询、法律、会计、企业管理、市场策划等咨询服务。

     

      六、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阶段。创业团队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交到团委学生会科创部,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至人文与法学学院团委学生会科创部公邮rwtwkj@163.com,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截止时间均为31日晚上1200(纸质版具体上交方式地点届时我们会短信通知)。

     

      2.项目评审阶段。学院内部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之后学校将邀请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后将进行项目答辩,项目答辩时间为3月中旬。

     

      3.申报材料:入驻团队申请表、创业计划书、团队负责人简历(附上学期成绩单),申报材料在人文与法学学院院网下载,纸质版需打印填写(一式三份)

     

      七、联系方式

     

      何裕 13249176984

      邱泽佳 18988651666

      附件资料下载

    人文与法学学院团委学生会

    2016128 

     

    作者:admin   来源:团学科创部   人气: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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