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学生组织、各学生社团、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我院现通过表彰先进、树立楷模,以激励广大团员、团干部和全院学生锐意进取、创新争优。
根据校团委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现农学院决定表彰一批“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十佳团属新媒体”、“十佳学生社团”、“星光服务队”、“志愿服务标兵”。同时,学院将在评选院级奖项的集体和个人中择优推荐参评“校级先进集体和个人评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条件
1、五四红旗团支部
(1) 团支部成立满1年(截至2024年4月1日),且对标定级为四星级及以上的团支部方可参评。
(2) 政治建设好。规范落实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团员发展、推优入党、主题团日等活动,在校院两级《团支部工作手册》检查中定级为“优秀”,“两制”完成率达100%。
(3) 组织建设好。已实施班团一体化,在“广东智慧”系统建立的组织树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及时响应率不低于70%;团支部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为0(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2023年团支部对标定级为四星级及以上;。在学院《团支部工作手册》检查中定级为优秀积极组织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团支部近一年内青年大学习平均参学率不低于80%;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
(4) 积极组织开展“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入党申请比例较高的,重点推荐。在开展“青年大学习”等活动中表现先进,“i志愿”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记录比例高,且近三年曾获得院级集体荣誉的,优先考虑。
2、优秀共青团干部
(1)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密切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做到政治上强、思想上强、能力上强、担当上强、作风上强、自律上强,高质量完成工作,促进共青团事业发展。
(2)已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年满18岁),在班级团支部或院校两级共青团组织担任半年及以上的团干部可参评(团支部达到参选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基本要求且参与评选的,班级团干部方可参与评优)。
(3) 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报到;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者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在“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近一年志愿时长大于10小时,,青年大学习个人平均参学比不低于90%。
(4) 成绩优秀,积极参与活动。最近两个学期(一年级学生第一学期)平均绩点3.5以上且无挂科记录,无违规违纪记录;近1年获得过院级及以上奖项或荣誉。
(5) 深入基层,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近一年平均响应率不低于70%,两制完成率达100%。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为0(团费缴纳比例以校团委“智慧团建”系统为准)。
(6) 模范作用突出。在关键的科研攻关、城乡社区农村防控(返乡大学生志愿服务)等领域做出贡献的团员,重点优先推荐。班团干部近一年有带领团支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且入围“校级精十”、“全省百优”、“全省千入围”等荣誉者,优先考虑。
(7)参评对象包括教师团干部、团支书、团支委、学院团委委员均可参评。专职团干部从事的工作不少于2年。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好”或者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学生团干部上两学期无挂科。
3、优秀共青团员
(1) 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2)团龄2年以上(截至2024年4月1日),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已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年满18岁),团组织关系在我院的共青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可参加评选,候选人由各班级团支部推荐。
(3) 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在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在“i志愿”系统中注册成为志愿者,近一年志愿时长大于20小时,青年大学习个人平均参学比不低于90%。
(4)成绩优秀,积极参与活动。近两个学期(一年级学生第一学期)平均绩点3.5以上且无挂科记录,无违规违纪记录;2023年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登次或曾获得院级以上表彰;
(5)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起模范带头作用。曾参与校院两级青马工程(学“习”小组),在关键的科研攻关、城乡社区农村防控(返乡大学生志愿服务)等领域做出贡献的团员,优先推荐。
5.志愿服务标兵
(1) i志愿平台注册志愿者,且近一年青年大学生个人参学比不低于90%可参加评选,由各班级团支部根据推荐条件进行推荐,学院择优进行表彰。
(2) 品行端正,学习上进。最近两个学期平均绩点3.0以上且无挂科记录,无违规违纪纪录。
(3) 近一年参加志愿活动达4次及以上,志愿时累计达到60小时及以上(若单项志愿服务活动时长超过40小时,只按40小时计算,多余时长不纳入);
(4) 在扶贫济困、助老助残、城市文明、社区服务、关爱帮扶、生态环保、应急服务、大型活动、文化公益等方面志愿服务表现优秀,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十佳学生社团
在校正式成立三年以上(含三年),已通过2023年年审并登记注册的学生社团,规范开展学生社会活动、会员大会、党团支部学习等,在繁荣 、服务同学健康成长成才、促进青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工作上取得明显的成效。
7、星光服务队
(1)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有明确的章程。
(2)利用i志愿平台组织参与校内外各种志愿服务活动,主题鲜明,形式丰富,参与面广,影响范围大,能体现志愿服务队的特色和风采,在院内、校内有较大的影响和知名度。
8、十佳团属新媒体
参评条件:由团学组织管理或运营的新媒体账号;粉丝、总阅读量以及推送次数等指标较为突出;围绕社会主旋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青年所需所求等积极创作内容,取得明显成效和良好反响,具有加强的宣传意义和推广价值。
二、申报名额
1、院团委将按校团委分配指标数的1.5-2倍规模开展院级评优,且将在获得院级奖项的集体和个人中择优推荐参评“校级先进集体和个人评优”【包括“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十佳团属新媒体”、“十佳学生社团”、“星光服务队”、“志愿服务标兵”】。
2、“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的申报比例为各支部2名;“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的申报比例为各支部2名(团支部达到参选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基本要求且参与评选的,班级团干部方可参与评优;)。
3、院团委学生骨干符合条件者,可通过学院团委推荐途径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及“优秀共青团员(标兵)”,推荐数量不得超过团委学生骨干总人数的10%,此名额不占各班级的申报名额。
4、十佳团属新媒体、十佳学生社团、星光服务队、志愿服务标兵项目名额不限。
三、评选办法
采取由班级组织评议办法推荐。由各班团、学生组织负责对推荐候选集体或个人进行审核;学院团委和各年级辅导员成立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四、材料清单
1、2023-2024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一份、汇总表一份、荣誉证明材料(仅需证明奖励情况一栏)。
2、2023-2024年度“十佳团属新媒体”:申报表一份、图文材料表一份、补充材料(公众号推送次数、阅读量等证明)
3、2023-2024年度“十佳学生社团”:申报表一份、汇总表一份、补充材料(社团章程、获奖情况证明)。
4、2023-2024年度“星光服务队”:申报表一份、补充材料(志愿时证明、获奖情况证明、团队服务照片,具体要求见申报表填表说明处)。
6、2023-2024年度“志愿服务标兵”:申报表一份、证明材料(志愿时证明、获奖情况证明,具体要求见申报表注意事项处)。
五、工作要求
各团支部、各学生社团、各学生组织须高度重视五四评优表彰工作,按照校团委和学院团委评优表彰的整体安排,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推选工作。
(1)严格标准,优中选优。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看推荐对象是否能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在“急难险重新”任务等关键时刻冲在前、靠得住。
(2)请于2024年3月30日中午12:00前,以组织或班级为单位将电子版材料命名为“XX组织/XX年级XX班级+院级五四评优申报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scaunxymsb@163.com,压缩包内分多个文件夹,分别对应优秀团支部、团干、团员等申报项目,每个集体或个人再建立单独文件夹。逾期或材料不全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3)请于2024年3月30日中午12:00-13:00,以组织或班级为单位将纸质版材料整理好交至农学院思创园团委秘书部工作人员处,逾期或材料不全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团委秘书部:冯怡静
联系电话:18396097378
2023-2024年度 农学院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申报材料.zip
共青团 农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