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完成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23〕38 号)和学校《关于启动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学院决定启动2024年推免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本学院的推免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秦亮生、储成才
成员:林轩东、马启彬、连帅利、孔晓娟
学院成立推免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学生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方面进行审核鉴定。
二、基本条件
按照《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23〕38 号)规定,遴选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具体条件参照第四章“推荐要求”规定。
三、名额分配
在学校推免指标正式下达后再另行公布。
四、推荐工作程序
(一)审核鉴定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
1.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推免条件,且拟申请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的学生,于9月1日下午17:00前提交申请材料至院楼318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herokxj@scau.edu.cn。
申请特殊学术专长学生需提供材料清单:
(1)《 推免特殊学术专长认定申请表》(附件6)
(2)《 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教授推荐书》(附件5)(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教授联名推荐)
(3)以论文申请特殊学术专长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论文全文复印件1份(含期刊封面、目录),同时提交论文电子版以备进行原创性审核;提供我校图书馆开具的论文检索证明(检索证明申请提交入口https://lib.scau.edu.cn/2020/0609/c14650a298751/page.htm,联系电话:85285789)。
(4)以竞赛获奖申请特殊学术专长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奖证书复印件1份,原则上同时提交竞赛主办方公布或出具的获奖名单1份(标注出本人或本人所在团队)
以上材料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2.学院审核鉴定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
3.组织答辩
9月3日上午9:00-12:00,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在院楼323会议室组织公开答辩并出具审核鉴定意见。
4.结果公示
学院网站公示审核鉴定结果。
5.认定结果的运用
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审查通过,确定为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
①在学业要求方面,前三学年学业平均学分绩点(GPA)可放宽至不低于3.0,其他要求不变。
②综合评价中的创新能力评价按满分10分计算。
③直接入围学院推免候选人名单,参加专业的综合评价和遴选推荐。
(二)组织报名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根据《农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详见附件7)有关要求,完成附件8(或附件9)的自评分数填写,在9月11日中午12点前,将附件8(或附件9)、附件10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院楼318办公室,纸质版材料需按照附件11的模板要求,将证明材料装订成册提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herokxj@scau.edu.cn(所有证明材料都需提供电子版扫描件)。
未按时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材料及其他加分材料。
(三)学院遴选
1.确定候选。学院将符合推免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序,按照推荐名额1:2的比例拟定入围推免候选人名单,并予以公布。
2.综合评价。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要求,进行综合评价,审验相关证明材料。确定综合评价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评选;同分情况下,以绩点排序,绩点高者优先。按学校下达推免指标的1.2倍确定拟推荐名单(按分配指标确定正式推荐名单,按分配指标的0.2倍确定候补推荐名单并排序)。
3.学院公示。学院对所有推免生综合评价各项成绩、综合排名和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四)推荐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本科生
退役本科生推免相关要求,参照《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23〕38 号)执行。
(五)材料提交
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审议通过,学院在规定日期内按学校要求提交材料。
五、有关说明
(一)材料真实性:填报数据需准确可靠,各类成果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如发现造假,将被取消遴选资格;请将加分材料的简要情况填写在附件8(或附件9)最后一栏,并另行提供纸质版证明材料;
(二)学业成绩:学业成绩由学院根据教务管理系统成绩进行核算,盖章材料从学院教务室领取;
(三)英语成绩:以证书为准;无证书或证书遗失的,以系统打印并经学院出具意见为准;
(四)大创课题:以结题证书或批文为准,无结题证书或批文的,以各种公布(含网上公布)并经学院证明的材料为准;
(五)论文成果:均指学术性研究论文(不含综述、简报、新闻报道、消息通讯、经验总结等非学术论文和增刊论文),以公开发表为准(含在线发表);没有导师作为通讯作者的,所发的论文不列入计分。学术论文级别划分参照《 学术论文评价方案(试行)》(华南农办〔2021〕27号)执行。
(六)获得发明专利、新品种权:以收到正式的授权书为准。
(七)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等奖励。以证书为准,暂未取得证书时,以各种公布(含网上公布)并经学校主管部门或学院证明为准。
(八)单位署名要求:各类论文、专利、新品种权、奖励、课题等完成人署名单位均必须以 为第一责任单位,其他单位或 非第一责任单位均不纳入计算。
(九)如出现未明确说明的特殊情况,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处理。
推免工作联系人:孔老师
(办公电话:020-38604787;邮箱:sherokxj@scau.edu.cn)
学院党委监督与投诉方式:
办公电话:020-85288283;邮箱:scaunxyfk@163.com
农学院
2023年8月29日
附件:附件.rar
1.《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23〕38 号)
2.《 学生竞赛奖励办法》(华南农办〔2022〕38号)
3.《 学术论文评价方案(试行)》(华南农办〔2021〕27号)
4.《 学术业绩评价体系(试行)》(华南农办〔2021〕79号)
5. 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教授推荐书
6. 推免特殊学术专长认定申请表
7.《农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农学(办)字〔2023〕2号)
8.农学院本科生推免综合评价标准(一般推免生)
9.农学院本科生推免综合评价标准(特殊学术专长)
10.农学院本科生推免综合评价情况汇总表
11.证明材料装订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