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院本科生团支部(班级)干部职位管理规定(2018年9月修订)

发布者:农学院学生工作发布时间:2018-09-30浏览次数:554


     为规范农学院本科生团支部(班级)干部职位管理,便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相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1.各团支部(班级)的干部职位包括: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纪检委员(属于团支委);班长(团支部副书记)、学习委员、生活心理委员、教学信息委员、文体委员(属于班委)。其余各班自设的干部职位,学院在综合测评中不予以加分。 

      2.各团支部(班级)干部换届时间统一为每学年开学两周内,竞聘团支部(班级)织的学生干部者须满足“入学以来的平均绩点不低于2.0(新生除外)”。

       3.各团支部(班级)于开学三周前将名单上报级委,由各年级分别进行为期3天的全院公示。各团支部(班级)的新任干部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各级委须在开学四周前将干部名单统一交学院团委学生会秘书部备案,由学院团委学生会秘书部及时转至学院其他学生组织。

       4.学院按照《 农学院本科生学生干部管理条例》对全体各团支部(班级)干部进行管理。

     5.各团支部(班级)的干部与学院各学生组织(部门)一一对应,以便沟通和安排工作,具体如下:

职务

对接组织/部门

团支书

团委副书记、党支部副书记、党务管理委员会、团委组织部

组织委员

团委组织部、实践部、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

宣传纪检委员

团委宣传部、学生会设计部、青廉社

班长(兼任副团支书)

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秘书部、奖助学中心

学习委员

学生会学习部、学创学业互助部

生活心理委员

学生会权益生活部、阳光驿站、红十字会

文体委员

学生会体育部、文娱部

信息科技委员

学创竞赛部、信息委员会

            6.本规定从201810月开始实施,由农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中共 农学院委员会

2018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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