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客空间---入驻须知

发布者:农学院学生工作发布时间:2017-03-13浏览次数:2473

为进步推动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丰富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践内容,根据学校会议纪要及《《 大学生创客空间入孵企业管理办法(暂行)》规定,我校拟在泰山公寓创客空间一楼开放部分经营性业态场地,吸引我校优秀学生创业项目进驻。管理办法详见附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个人或团队可以申请入驻:

(一)入孵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本科生和研究生),且大学生核心合伙人在该团队中所占股权不得低于50%;

(二)原则上在职研究生不属于入孵范围;

(三)团队至少需有1名在校在编在岗教师担任指导老师,指导老师需对本项目的经营性质、运营模式及结果负责。

二、孵化项目在入驻后注意事项:

(一)简餐及饮品类项目入驻后需在1个月内办理工商登记及食品健康许可证;

(二)项目按照营业额向创客空间缴纳10-20%作为管理费;

(三)项目营业时间为每天8:00-22:00;

(四)项目运营团队自行负责场地卫生,门前三包;

(五)项目入驻后按规定安装水电表,足额向学校上缴水电费。

三、申请入驻的项目须向学院递交以下材料:

(一)《项目入孵审批表》;

(二)《创业计划书》(10页以内);

(三)团队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请有意向进驻的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需报送项目到创新创业学院,并准备6分钟答辩PPT,学院根据报名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路演,具体时间以每年公布时间为准,一般为10月左右。

地址:泰山区创客空间205

联系人:

林钻辉老师13725492904(692904)

张曼琦13697426363(616363)

咨询群号:328258744

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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