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概况
2018年获批林业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2019年开始招生。立足国家林业重大战略需求、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建设和广东林业发展的需求,构建起具有南亚热带森林资源保护、研究与利用特色鲜明的学科群,形成了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与经营管理、森林有害生物防控、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森林资源利用五个方向。现有专任教师80人,其中教授22人、副教授30人,94%具有博士学位,62%具有国(境)外留学经历。有国家级人才3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5人、广东省人才2人。专任教师中博士生导师19人,专业型硕士导师80人。现有在校专业型硕士研究生283名,2022年新招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04名。2022年,学科共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32项、横向课题107项,到位经费近3500余万元。发表科研论文172篇(SCI 98篇),授权专利24件,其中国家发明专利15件。
二、 研究生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是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是广东省首批“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本学科以“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政工作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多措并举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向时代楷模卢永根院士学习,努力培养“学林、爱林、兴林”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
坚持把党支部建在教研室、实验室,打造“又红又专”的基层党组织,有效增强了组织的凝聚力,充分发挥了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学生“进村头、进田头、进屋头”的“三进”社会实践,并贯穿于学生培养的全过程,引导广大学生“把论文写在中国大地上”。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筑牢线上线下意识形态阵地,以学生党员和骨干培育为抓手,立足国情、社情、校情,深入持久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贯穿于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全过程,构建以林业生态为核心的课程思政体系。
三、 研究生培养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
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设立学校学位委员会,学院成立分委员会负责学位授予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学校制定了“学籍与培养”、“学位与导师”、“奖助政策”、“日常管理”方面的相关文件。
学籍管理与人才培养:为保证研究生培育质量,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学位点制定了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规定、课程教学管理、课程经费管理办法及课堂教学行为规范。课程结束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对研究生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和科研能力进行综合考核和评定。为保证论文质量和学术水平,对研究生论文选题、专业基础和技能储备进行总结和审核,制定严格的开题报告制度。高度重视专业硕士的分类培养,积极组织专业硕士研究生以短期访学、学术会议等方式赴境外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学习国外高水平实验室的先进理念和新技术、新方法。
导师评聘与学位授予:悠久的办学历史沉淀了“营山营林、树木树人”的精神,充分体现了林学学科教育理念、师德境界和价值追求;百年学科历史沉淀了深厚的学科文化,映照在教师身上便是浓厚的林业情怀。在老一辈林学家的召感之下,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严格要求,形成了良好的教风和学风。根据《 博士生导师岗位聘任办法》(华南农办〔2021〕93号)、《 硕士生导师岗位聘任办法》(华南农办〔2021〕92号)从培养质量、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和成果产出对导师进行遴选,制定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聘任办法和遴选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明确岗位职责,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从总体上做出了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管理办法、相似性检测工作暂行办法、毕业论文答辩管理规定、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对答辩过程中“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处理办法等具体指导学生论文申请,保证学位授予质量。良好的师德师风氛围孕育出专注、投入、严谨的治学氛围,教师全身心投入科研与教学,严守学术道德底线,从未出现任何学术不端行为。
学风教育:学院立足于科研育人体系,着重打造研究生科研活动品牌效应。每年通过开展研究生“植对你有感觉——我与植物的对话”校园植物科普主题活动及图书馆线上讲座活动,以活动为载体,强化学生的专业理论素养及实践动手能力,将勤学善思的林业科学敬业精神贯穿于研究生的课堂与课外,构建学术诚信教育的常态化运行机制。学院注重发挥师生联动效应,以新生入学教育活动为契机,开展学院师生座谈会,做好学生入学第一课,营造学术道德规范及诚信教育的良好氛围。同时,每位研究生在入学时也均签署知识产权承诺书。每学期学院以及研究生各班级也通过专题工作会议的形式来强调学术道德以及学术规范的严肃性和重要性。此外,学校及学院根据《研究生工作手册》中的相关条例,对于学术不端等行为有明确的处理办法,每位同学的奖助学金评选均与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挂钩,一经发现有相关行为即取消所有评奖资格,以此警戒。
奖助体系:学校和学院建立健全了《 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 研究生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华南农办〔2016〕32号)、《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华农党发〔2014〕48号)等长效、多元、完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统筹使用国家财政投入经费、学费收入、导师科研经费资助、社会捐助和其他有关资金,整体提高研究生在读期间的待遇水平。
四、 研究生教育改革情况
(1)更新教育观念,构建“知识+能力+素质”的教学体系
一是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的教育思想,设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将学术道德规范类课程设为必修课。二是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理念,强化学生参与教学全过程,努力实现“三统一”,即:教书与育人相统一,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相统一,理论教学与实践能力培养相统一,着力培养高素质创新型林业人才。
(2)强化实践环节,提高创新精神和创业实践能力
一是保证林业专业硕士的生产实践训练不少于6个月。二是建立教学平台共享机制,整合、优化实践教学平台,学院公共实践教学中心,省部级科技平台均向所有研究生开放。三是结合校外教学科研基地的实践课题,截止2022年底,遴选和聘任了74名林业行业和企业的专家担任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第二导师,组织研究生参与实践活动研究,在实践活动中总结理论应用知识。
五、质量保证
严抓培养全过程监控与质量保证。学位点根据《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的特色和优势,修订本学科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做到培养环节设计合理,学制、学分和学术要求切实可行。开题和中期考核等关键环节考核标准和分流退出措施明确。关键节点突出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要求,学位论文答辩前,严格审核研究生培养各环节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学院研究生教学督导小组落实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计划执行、评价教学质量等工作。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研究生评教为辅的研究生教学评价机制,对研究生教学全过程和教学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做好研究生入学教育,编发全面、详实的研究生手册并组织学习。开设“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课程,作为硕士生的专业必修课以加强学术诚信、学术伦理教育。要求研究生签署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承诺书、导师讲授学术规范,学校通过《 对抽检结果“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处理办法》、《 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华南农办〔2014〕74号)等文件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规范学术行为。
坚持质量检查关口前移,切实发挥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的考核筛查作用,《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实施办法》和《 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规定对达不到要求者取消学籍,终止培养的分流的退出机制管理。严格规范研究生学籍年限管理,对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进行两次预警处理,督促研究生完成学业。
加强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严格把关学位论文、写作发表、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评价学位论文学术水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对申请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论文评阅情况、答辩组织及其结果等进行认真审议,承担学术监督和学位评定责任。论文重复率检测作为辅助手段检查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
学校制定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学术论文评价方案(试行)》对论文进行合理评价和科学认定;严格学位论文答辩管理,细化规范答辩流程,学位论文严格实行公开答辩,答辩人员、时间、地点、程序安排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等信息在学校挂网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规范培养档案管理,建立和完善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原始记录收集、整理、归档制度。
六、改进措施
(1)持续加强林业专业硕士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强化林业专业硕士实践教学环节,进一步优化完善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建设。
(2)持续加强林业专业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持续开展实践课程和实践活动,并定期邀请行业专家或学术领袖参加实践课程,提高师生的教学和研究水平。
(3)持续加强科研创新平台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定期更新维护科研平台相关仪器设备,配套实验实践教学专任教师。
(4)持续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育工作,尤其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形成人才梯度,提高学位点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保证学位点持续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