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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林学(丁颖班)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武海霞发布时间:2019-12-16浏览次数:459

关于印发《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林学(丁颖班)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教研室、教学实验中心、各单位: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林学(丁颖班)管理办法学院党组会和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实施。

特此通知。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20191211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林学(丁颖班)管理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拔尖创新人才,顺应学校专业建设发展,我院于2018年设立“林学(丁颖班)”。

    丁颖班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立德树人,以素质教育为基础,以创新教育为核心,坚持“重素质、夯基础、强能力、扬个性”的育人理念,依托优势学科专业,培养政治思想素质好、学业基础扎实、学习能力强、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的拔尖创新人才。

林学(丁颖班)由学院专家工作组制定专门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高水平的教师实行小班授课,并优先开放重点实验室,开展协同培养,严格实施导师制度。为做好丁颖班的工作,依据“关于印发《 丁颖创新班管理办法》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实施专业导师制

丁颖班的学生从入学后的第二学期开始实施专业导师制,我院具有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的林学、森林保护、草业科学、花卉专业教师可作为专业导师。凡是主持A类课题项目的教师,原则上指导学生不少于1人/届。

第二条  发表论文要求

学生须在大学4年期间,发表一级核心期刊论文(第一作者)至少1篇或发表至少1篇SCI论文(排名前三)。

第三条  全英课程要求:须开设3门或以上全英课程。

第四条  工作量计算

专业导师每指导一名学生按计20学时/年。

第五条 丁颖班的学生第1-4学期实行滚动管理,第5学期(含)以后按照“只出不进”单向管理,原则上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两周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转出丁颖班,安排到同年级林学或森保专业继续学习。

(一)累计两门课程考核不及格者;

(二)连续两个学期排在本班末位且平均绩点在3.20以下者;

(三)对丁颖班教学方式、教学方法不适应,本人自愿申请退出者;

(四)有违纪行为,受学校处分者(因受处分调整出丁颖班的学生,处分解除后不再调入)。

(五)学院认为不适宜继续留在丁颖班,由指导教师出具书面意见并经学院丁颖班专家工作组审核,向学校教务处报备。

对以上第(一)(二)(四)点的情况,由学院通知学生提出申请;第(三)(五)点的情况,经班主任、辅导员、学业导师谈话后,由学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学院提出申请。以上有关申请经学院丁颖班专家工作组研究审核,结果公示3日后报学校。

第六条 在学生滚动管理期间出现空缺名额时,从同年级的林学或森保专业学生中择优选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提出申请。

(一)思想积极上进,热爱林学专业,能适应丁颖班的教学和管理;

(二)入学以来没有课程考核不及格;

(三)入学以来每个学期的平均绩点均在3.20以上(含);

(四)入学以来英语单科成绩均在80分以上(含)或者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含);

(五)入学以来没有违纪行为,没有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或处分。

参加选拔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丁颖班专家工作组根据空缺名额,按照空缺名额和选拔名额不高于1:2的比例筛选申请学生进行测试和面试。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上学年成绩排在专业前列、积极参加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或教师科研工作、拥有专业相关的论文、专利等成果的学生优先录取。录取结果经公示3日后报学校。

 

注:丁颖班学生管理中有关课程成绩不含辅修专业和双学位专业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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