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本科教学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系、实验中心、各教研室、各单位:
《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本科教学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二O一六年一月八日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本科教学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为表彰在本科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为本科教学做出较大贡献的教师,激励广大教师投身本科教学,确保本科教学的中心地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我院本科教学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在本科教学、本科教务管理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含实验员和教务员)。
二、评选条件
本科教学先进个人应重视并热爱本科教学工作,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关心学生,教书育人。在本科教学中努力探索,积极奉献,开拓创新,成绩比较显著。评选的主要条件包括(要求至少符合其中1项方可推荐或自荐):
1.承担的本科教学工作量大(全年原始学时在150学时以上);
2.教学能力较强,教学效果良好,评教排名靠前,学生满意度高;
3.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当年有主持的在研校级以上(含校级)教改课题或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不包括未按时结题的课题或项目);
4.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正规刊物上公开发表教改论文;
5.主编或参编的教材正式出版;
6.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含主持和参加);
7.指导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被评为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8.担任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指导老师;
9.指导学生参加专业竞赛并获奖;
10.指导学生公开发表科技论文;
11.积极开展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建设,所负责的实验室使用正常,环境整洁,未发生安全事故;
12.具有良好的教学管理工作素养,教务管理工作效率高,取得良好成绩,保障本科教学顺利有序开展;
13.对本科专业建设做出贡献;
14.在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管理中做出重要贡献。
出现教学事故、期末监考被学校通报或学校本科教学状态评估中论文试卷抽查发现明显问题的教师当年不参加评选。
以上所有条件均为评选年度内的成绩或表现。
三、评选时间
每个年度评选一次。
四、评选名额
每年评选10名本科教学先进个人(其中1-2名为实验员和教务员)。
五、评选程序
学院成立本科教学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工会主席、纪检委员和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成员组成。
通过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办公室推荐或教师自荐产生参评人员,每个教研室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教师(不含实验员)1-2人,院实验中心推荐实验员2-3人,学院办公室推荐教务员1人。评选小组依据参评人员各方面的条件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和评议,最后投票评选。
评选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六、奖励
对被评为教学先进个人的教师,发给荣誉证书和每人奖金5000元。
本办法自2015年开始实施。
本办法由学院本科教学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本科教学先进个人推荐(自荐)表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本科教学先进个人推荐(自荐)表
被推荐人 (自荐人) 姓名 | 所属 系列 | 教师 实验员 教务员 | 职称 | ||
推 荐 或 自 荐 理 由 | |||||
教研室(实验中心)主任(或自荐人)签名 | 日期: 年 月 日 | ||||
备注:有教改课题或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各类获奖、出版教材、发表教改论文、指导学生发表论文或获奖等请附上材料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