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辅导教师的通知
各教学点: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聘请辅导教师,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聘用学期:2024年秋季学期
二、工作职责
1.提供导学及课后答疑;
2.阅卷及登记成绩。
三、聘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了解国家有关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政策法规;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所辅导专业相关知识背景。
四、招聘程序
(一)由教学点组织报名,原则上以专业为单位配备辅导教师,且辅导教师与本教学点在籍学生比例不应低于1:100;
(二)教学点负责初步审核拟聘用教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统一把资料上传至教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如下:
1. 教学管理平台--教学管理--教师管理--教师列表--添加(教师类型选择:辅助教师)--导入单个教师所有证件资料;
2. 教学管理平台--教学管理--开课计划管理--雨课堂分班--导入更新助教教师
(三)资格审查及时间要求
最终的资格审查由 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实施。请各教学点于11月30日前完成辅导教师聘请的相关工作以及材料的上传。
五、酬金标准及发放
按照 继续教育学院聘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辅导教师的相关规定执行。发放事宜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邓老师
电话:020-85287987
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