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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例的通报

    今年以来,广东省纪委、监察厅先后通报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涉及公款旅游、公款发放开年“利是”、公款举办迎春晚宴和抽奖活动等。现将这些案例具体通报如下:


1.广东省农信社部门负责人彭某,以庆祝同事调任为名,组织有关人员十多人,到广东省清远市某度假村休闲娱乐,并接受礼品,各项费用合计6万余元;


2.广东省阳江市教师校长培训中心以培训考察为名,组织25名中小学校长用公款分别赴昆明、西双版纳和南京、上海、杭州旅游;


3.云浮市财政局在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用公款给干部职工发放新年开工“利是”(一种讨彩头的红包,过年派“利是”是广东的一种民俗);


4.清远市佛冈县中医院、人民医院组织全体职工用公款举办迎春晚宴和抽奖活动;


5.潮州市潮安县法院借建院20周年庆典,用公款举办晚宴并发放礼品。


各单位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党员干部要自觉贯彻《八项规定》,做到纪律严明、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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