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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管理服务部门工作作风评议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为改进管理服务部门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勤政廉政,增强行政效能,提高师生员工对管理服务部门工作作风的满意度,加强问责制的落实实施,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现决定建立 管理服务部门工作作风评议制度,开展工作作风评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管理服务部门工作作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晓阳(分管监察工作校领导)


副组长:郑庆顺(协管监察工作校领导)


成  员:段小丽(监察处处长)


谭仕林(工会专职副主席)


杨运东(党委办公室主任)


马 骏(校长办公室主任)


钟仰进(组织部部长)


陈 林(人事处处长)


章潜才(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监察处,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段小丽(监察处处长)


副主任:甘裕广(监察处副处长)


成员:闫笑久(纪委办主任)


傅小燕(工会专职副主席)


丁红星(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谢继红(校长办公室副主任)


李福生(组织部副部长)


李付经(人事处副处长)


刘仕哲(教工代表,教代会评议干部工作组成员)


陈鑫婵(研究生代表,研究生团委副书记)


霍梓京(本科生代表,学生会权益部部长)


秘书:何冬梅(监察处主任科员) 


二、具体内容


1、评议方式:管理服务部门工作作风评议(以下简称“作风评议”)通过网上评议系统完成(详见评议系统用户使用手册)。为保证评议的严肃性和真实性,网上评议采取实名制。系统软件以内容简明、操作方便为原则。


2、参评人员:全校师生员工。


3、评议对象:学校管理服务部门以及各学院的党政管理人员。


4、评议要求:参评人员主要针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和责任心等进行评议,不得进行谩骂和人身攻击。


5、保密要求:评议结果由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管理,作为对管理服务部门工作人员和管理服务部门工作作风考评的客观依据。办公室严格保密制度,充分保护参评人员的权利,若出现泄密现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6、评议时限:作风评议是加强行政效能监察的长效机制,本次评议方案试行1年,从公布之日实施。办公室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评议的具体内容逐步进行完善。


三、结果使用


评议结果作为管理服务部门工作人员考核、晋升、干部提拔、岗位聘任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办公室定期收集评议结果并进行整理分析,核准后以《 管理服务部门工作作风评议结果简报》的形式予以公布。对师生员工满意度高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扬,对满意度低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提醒和批评。对情节严重的,提出问责处理意见。


 


附件: 管理服务部门工作作风评议系统用户使用手册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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