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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风险排查防控

为切实加强对职权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提升全校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能力,根据中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 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华农党发〔2012〕13号,以下简称《方案》)的部署,校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2012年9月中旬至2012年12月在全校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回头看”工作。
一、指导思想
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扎实推进学校惩防体系建设,建立起与教育、管理、改革、发展相适应,融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从源头上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新机制,全面优化党风、干部作风和校风,为促进我校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目标任务
继续贯彻“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在上半年廉政风险点排查行动的基础上,通过再次深入查找在学校管理工作中易发腐败问题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回头看”工作,规范工作人员行为,严肃纪律,坚决纠正教职员工的不廉洁行为;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度,防止因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引起的职权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现象,建立以人为本,公开透明的廉政风险防控模式。
三、实施范围
全校各单位及全体教职员工,重点是党政管理部门(含部分教辅单位等,具体见后)及各管理岗工作人员。
四、方法步骤及时限要求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中旬)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回头看”工作的认识。学校利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学校相关的制度,观看警示教育片,上廉政党课,开展反腐倡廉专题报告会等,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增强防范廉政风险的自觉性。各单位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和“回头看”工作的重要现实意义,着力解决排查廉政风险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思想阻力问题,彻底清除不愿查、不想查、不敢查的思想障碍,要以增进廉洁制度建设为切入点促进各项管理工作的提高。各单位“回头看”工作要有方案,有部署,有动作,出成效。
(二)整改及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9月20日至11月15日)
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分类进行,主要分为校级领导班子、党政管理部门和学院(含部分教辅单位等)三种类别。
1、校级领导班子

校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做好“回头看”工作。每位校领导要就分管的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度机制的漏洞和本人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等进行认真排查,同时,要听取分管单位在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及“回头看”工作的汇报,实地了解相关工作进展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向校党委提交廉政风险排查“回头看”工作报告。(完成时限:2012年10月20日前)
校党委召开常委会研究校级领导班子成员提交的工作报告,重点制定防范和化解学校高等级廉政风险的措施和解决影响学校发展的制度机制问题。(完成时限:2012年11月30日前)
2、党政管理部门

党政管理部门的“回头看”工作继续要排查到岗,责任到人。经校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对照上报的材料进行审定,将各单位上一阶段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类型。
体育部、校医院、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和总公司按党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开展“回头看”工作。
(1)“合格”单位
合格”单位是指上一阶段廉政风险排查工作中按部署和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提供的材料全面,领导班子廉政风险排查比较具体,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能以身作则,各岗位人员对照工作职责实事求是地查找出风险点,同时较有针对性制订了内部防控制度的单位。“合格”单位在根据办公室的整改建议完成整改的前提下,对编制的职权目录、流程图、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和制定的防控措施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查遗补漏和调整完善。着重从以下6个方面搞好自查: 

一看职权运行是否顺畅;二看各项管理工作是否按照对外公开的流程图规范操作,是否按照制定的防控措施进行风险点防控;三看已排查出来的风险点是否发生过违纪违法违规问题或苗头,防控措施有没有起到实际效用;四看本单位是否遗漏风险点,在上一阶段已排查的风险点外是否有违法违纪的苗头和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五看所制定的风险防控措施是否落实,是否起到早提醒、早处理和有效防范风险发生的作用,特别是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要认真查找风险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六看单位议事制度是否完善,党务、部(处)务公开工作是否落实到位,重点查找“三重一大”事项是否按规定公开。(完成时限:2012年11月15日前)
(2)“基本合格”单位
基本合格”单位是指上一阶段廉政风险排查工作中基本完成了相关工作,上交了排查材料,但领导班子廉政风险排查比较空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风险排查表有流于形式的倾向,部分岗位查找风险点不准确,制定内部防控制度针对性不强的单位。“基本合格”单位要按办公室的整改建议进行整改,并重新向办公室报送材料。(完成时限:2012年10月20日前)

基本合格”单位完成整改并经审定合格后,再按“合格”单位的要求开展“回头看”。(完成时限:2012年11月15日前)

(3)“不合格”单位
不合格”单位是指上一阶段廉政风险排查工作中提交的排查材料不完整,且提供的材料明显流于形式的单位和未提供材料的单位。“不合格”单位要按方案的要求重新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向办公室报送材料。(完成时限:2012年10月20日前)

不合格”单位完成整改并经审定合格后,再按“合格”单位的要求开展“回头看”。(完成时限:2012年11月15日前)

3、学院及其他单位

学院及没有列入按党政管理部门同等要求的其他教学部、教辅单位等(以下简称学院),要根据办公室审定的结果和整改建议进行整改。“合格”学院在完成整改的前提下,重点查找党政议事决策制度是否完善,各项经费的使用是否规范合理,是否有私设“小金库”行为,党务、院务公开是否到位,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漏洞。同时,要有针对性加强对教职工的学术道德、师德师风和廉洁教育,增强教职工科研经费规范使用管理的意识和自觉性。(完成时限:2012年11月15日前)
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学院完成整改并经办公室审定合格后,再按“合格”学院的要求开展“回头看”工作,完成时限与党政管理部门相同。

(三)建立健全内控机制阶段(2012年11月16日至2012年11月30日)

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岗位职责制作岗位运行流程图,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源及防控措施,并根据有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完善相应的预警、问责机制,真正做到“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人”,进一步完善规范职权运行的制度体系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
1、公示廉洁承诺。

将单位、个人查找出的廉政风险分类,制定体现个性及共性特点的廉政防控模式,汇编成册,在本单位发布。单位及个人要进行公开廉洁承诺,接受监督。
2、加快完善规范职权运行的制度措施。

各单位要健全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内容,切实提高工作效能。对风险较高的涉及决策权、审批权、监督权、物资采购管理权等人员作为重点防控对象,并加强对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的防控,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同时,要深入推行党务、校务公开,实行“阳光操作”。
 3、加快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

要做到防止个人说了算、防止职权失控、防止可能出现的管理漏洞和问题,阻断廉政风险演变为现实,建立廉政教育、预警处置、动态管理和检查评估等机制;通过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具有轻微违纪行为的科(室)及岗位人员予以及时警示和处理,并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完善廉政风险内容、等级和防控措施,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形成全方位覆盖、全过程控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四)学校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2012年12月)
1、建立廉政风险预警平台。

学校在两阶段工作的基础上,依据风险点等级的划分,加强对高等级廉政风险点的监控,建立廉政风险预警平台,整合信访、作风评议系统、行政效能监察和调研等信息,适时对各岗位的廉政风险情况实行动态评估,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预警处置。
2、加快完善监督工作体制。

要加强检查考核,不断完善内部检查考核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履行廉政承诺、执行规章制度等情况的检查考核,并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对重点岗位人员加大轮岗、交流力度,有效控制各类廉政风险,防止发生廉政问题。要引入外部监督体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力量,加强对职权运行的规范化、公开化、程序化的监督,不断完善全方位管理监督机制。
3、建立廉政督查机制。

纪委办、监察处要定期检查廉政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各单位要定期自查自纠,并与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风险信息沟通。要充分利用网上工作作风评议系统开展工作作风评议,学校督办部门要加强与纪委办、监察处的沟通,主动提供线索。通过组织述职述廉、评廉议廉活动,主动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评议和监督。
4、完善廉政制度框架。

要围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求,建立民主监督制度,健全决策程序和规则;要围绕职权设定,建立评价问责、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等各项职权内控制度;围绕信访核查、专项治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群众评议等建立完善相关反腐倡廉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领导责任。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回头看”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单位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要组织好各阶段的工作,确保阶段性工作任务的落实。对在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和“回头看”工作中敷衍塞责,整改不力的单位责任人,学校将进行问责。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总体要求,深查细找,要突出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切合实际的廉政风险防控模式,努力构建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惩防体系。
(三)务求真抓实干。要勇于开拓创新,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反腐倡廉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善于学习借鉴新的经验、理念,并与本单位的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坚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积极稳妥地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四)材料报送。各单位要按部署稳步推进“回头看”工作。“基本合格”单位和“不合格”单位要在2012年10月20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材料送到纪委办,经审定合格后开展“回头看”工作;“合格”单位及整改合格的单位,在2012年12月3日前将岗位廉政风险和自我防控承诺表、单位廉政风险和防控承诺表、单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单位内控制度相关材料及“回头看”工作小结报送到纪委办(表格中单位责任人的定义与上一阶段相同)。同时,电子稿发至jjjc@sc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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