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检情况通报(第三周)

各班级、各同学:

为营造良好校风学风,加强课堂纪律,我院学生会学习部组成课程检查小组,每天对各年级的课堂上课情况进行随机抽检。同时,课检小组按照《 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 数学与信息学院、软件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将课检结果汇报学院后,对违反课堂纪律的情况进行通报,希望各位同学引以为戒,认真上课。现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第三周课检情况公示如下:

时间

节次

课室

课程

任课老师

所在班级

违纪情况

备注

星期三

1-2节

4104

概率论

胡巧怡

 

23数科1班23数科2班23计机5班

(无)

赵美淇202325330129 (23数科1班)请假

星期三

3-4节

4504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张慧慧

 

23统计1班23统计2班23数科1班23数科2班
22信管4

 

陈芷妍202325610102(23统计1)旷课

何浚轩202325610104(23统计1)旷课

侯浩翰202325610105(23统计1)旷课

李孟达202325610110(23统计1)旷课

林浚凯202325610114(23统计1)旷课

刘炜恒202325610116(23统计1)旷课

曾钰欣202325610124(23统计1)旷课

周倩彤202325610129(23统计1) 旷课

刘政202325610117(23统计1)请假

朱贝儿202325610130(23统计1)请假

李佳颖202325330111(23数科1班)请假

赵美淇202325330129 (23数科1班)请假

星期三

3-4节

4106

概率论

 

李凤

 

23软工2班23软工3班23软工4班23软工1班

(无)

(无)

星期四

1-2节

4406

数据结构与算法

 

廖彬

 

23计算科学1班

詹浩然202325810127(23数科1班)旷课

朱耀嘉202325810131(23数科1班) 旷课

(无)

星期四

3-4节

4502

数学分析

金玲玉

 

23数学1班23数学2班

钟诗敏202325110130(23数学1)旷课

陈钦涛202325110103(23数学1)请假

张军博2023251101260(23数学1)请假

星期四

8-9节

4401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陈永晴

 

23数管1班23数管2班

(无)

课检信息出错

 

星期五

1-2节

4302

通信与计算机网络

张建桃

 

23信管1

23信管2

黄智勇202325710110(23信管1)旷课

况世伟202325710111(23信管1)旷课

梁家豪202325710113(23信管1)迟到

刘梓霖202325710115(23信管1)迟到

(无)

星期五

3-4节

4501

经济学

 

刘伟章

 

23数管2

23数管1

陈佳新202325910203(23数管2)旷课

  李睿202325910211(23数管2)旷课

 梁友乐202325910213(23数管2)旷课

(无)

星期四

1-2节

4108

计算机网络

祝胜林

22数据科学1
22数据科学2

颜子雄202225330124(22数据科学1)旷课
张翔202225330127(22数据科学1)旷课
朱家佑202225330129(22数据科学1)旷课
汤倩莤202218130125(22数据科学1)旷课

(无)

星期四

13-14节

4502

计算机网络

周敏

22软工R1
22软工R2
22软工R3

(无)

(无)

星期五

1-2节

4207

实变函数

李海绸

22统计1
22统计2

郑宗键202125610228(22统计2)旷课
上官露萍202218130124(22统计2)旷课
杨宽202229220226(22统计2)旷课
钱志森202125610219(22统计2)旷课

(无)

星期五

8-9节

6201

分布与并行计算

林毅申

22计算机3

(无)

该节课为选修课

如同学对本次课检结果有异议,请于108日中午12:00前,与学生会学习部课检负责人联系。联系QQ:1594269801,微信:17868068889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30

 

附:

《 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17]101号)第二章第十六条:

有下列违反考勤制度和学习纪律的,给予以下处分或处理:(二)在一学期内,本科生累计旷课9学时及以下的,由学院通报批评;累计旷课10-19学时的,给予警告处分;累计旷课20-29学时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旷课30-39学时的,给予记过处分;累计旷课40-49学时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研究生累计旷课一天(累计旷课8学时按一天计算)的,由学院通报批评;累计旷课3天的,给予警告处分;累计旷课5天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旷课7天的,给予记过处分;累计旷课7天以上的、2周以下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 数学与信息学院、软件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

学生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旷课每次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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