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23〕40号,附件1)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各工作组公示如下:
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成员:组长:各班班长;组员:各班团支书、生活委员。
年级学生监督小组:组长:各年级辅导员;组员:思源工作室成员。
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工作组:组长:党委副书记;组员:各年级辅导员。
公示期为三天,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陆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85892
数学与信息学院软件学院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