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等文件精神,我院决定开展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规定学制期内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外国留学生除外)。
二、评选办法
遵照《 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和《数学与信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202304修订稿)》(附件1)。
三、成果计算时间范围
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四、名额分配
学校每年根据学院具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的实际人数下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等级指标数,一二三等奖占比分别为20%、30%、50%(详见附件4),注:明细表仅列出能够参加学业奖学金评选群体的人数,推迟毕业、留学生、港澳台学生、在职专业硕士、专业学位博士未列出。
五、评审流程
(一)申请材料
1、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参照《数学与信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行细则》(附件1),填写附件6中的《数学与信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加分模板》表格,上交时需要提供该表格的纸质版以及电子版各一份。
2、成绩单(仅二年级生需要)与考研总成绩佐证材料(如截图,仅新生需要)各一份。
3、发表论文、论文收录检索证明(有资质单位出具)、专利、科研成果鉴定证书、获奖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现场审核用)及复印件一式1份。
(二)时间安排
1. 9月19日21:00前,参评者将所有申请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交给各班班长,班长将材料收齐后,按学号顺序排好,分年级交到相应负责人处。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2. 9月20日-26日,学院初审。
3.9月27日-29日,初审结果。
4.9月30日-10月3日,学院初评结果公示。
学院初评结果公示期间,研究生打印纸质版《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表》(附件5)交由导师审核、签字(除签名外,其他均为打印),填写电子版《2024年广东省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或《2024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各班班长负责汇总,将纸质版附件5以及汇总后的电子版附件2或附件3,按年级交到相应负责人处,各年级负责人具体信息如下:
(1)2024级交予唐同学(地址:数信院楼402,电话:13527206755,邮箱:2982640849@qq.com),
(2)2023级交予宁同学(地址:数信院楼404-B,电话:19820317464,邮箱:2321740464@qq.com),
(3)2022级交予郭同学(地址:数信院楼622,电话:13037575138,邮箱:1395401554@qq.com)。
学院审核材料后,加盖学院意见和公章。
5.报送学校,学校审核公示。
联系人:余老师、郭同学
联系电话:020-85283315、13037575138
数学与信息学院、软件学院
2024年9月14日
附件:
关于开展我院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