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课检情况通报(第九周)


各班级、各同学:

为营造良好校风学风,加强课堂纪律,我院学生会学习部组成课程检查小组,每天对各年级的课堂上课情况进行随机抽检。同时,课检小组按照《 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 数学与信息学院、软件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将课检结果汇报学院后,对违反课堂纪律的情况进行通报,希望各位同学引以为戒,认真上课。现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第九周课检情况公示如下:

时间

节次

课室

课程

任课老师

所在班级

违纪情况

备注

周一

3-4

4610

物流工程

张建桃

19工工1

李敏仪201925410114,暂缓返校

周一

10-11

4307

统计计算与软件

肖莉

19统计1

刘政钧201925610114,旷课

谢家欣201925610123,旷课

李汶萱201916310110,暂缓返校

周四

1-2

4206

多元统计分析

郑国庆

19统计国际1

周五

3-4

4410

系统工程

杨振刚

19信管1

何啟林201925710109,旷课

覃大烨201925710121,旷课

周一

1-2

4509

计算机组成原理

万军洲

20计机1

林聪202025310114,迟到

陈罗毅202025310102,旷课

郭蕙宁202025310107,旷课

周二

3-4

450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王竹波

20信管3

陈昭儒202025710302,迟到

陈思迈202025710301,旷课

邓国文202025710304,旷课

梁鹏辉202025710314,旷课

林显浩202025710315,旷课

谢  璇202025710323,旷课

钟承材202025710328,旷课

邹  浩202025710330,旷课

周二

8-9

451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陈雷

20软工6

陈  丽202025220603,旷课

戴卓鹏202025220604,旷课

林学宏202025220617,旷课

彭  志202025220620,旷课

屈胜宇202025220622,旷课

王岸鑫202025220623,旷课

谢  晋202025220626,旷课

徐  鹏202025220627,旷课

叶常丰202025220628,旷课

张洪毅202025220629,旷课

李  财201925220310,旷课

周一

1-2

3207

大学物理

刘岩

21软工8

张喆琦 202125220829 旷课

周一

10-11

3408

Java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吴春胤

21信管3

廖巧琳 202125710315 请假

周二

10-11

3201

中国近代史纲

崔芸

21数学1

周三

1-2

3304

数据结构

张义青

21数据科学1

林明涛 202125330118 迟到

周三

1-2

3309

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

崔金荣

21计算机3

 林增博202125310314 旷课

 白祥应202125310301 旷课

李昊洋202125310309 旷课

周三

3-4

3602

数学分析Ⅱ

杨德贵

21统计学1

 彭科凯 202125910115 旷课

许乐乐 202125910119 请假

周三

8-9

3510

算法分析与设计

黄云杰

19计算科学1

 邹博瀚 201925810130 旷课                        

朱哲元 201925810129 请假

周五

3-4

3408

高等代数

刘木伙

21计算科学3

 吴国烨 202125310320 旷课

 谢逢敏 202125310325 旷课

 俞静婷 202125310328 旷课  

王维烨 202125310319 请假

周五

8-9

3204

程序设计与算法语言

黄小虎

21计算科学1

 麦宇航 202125310116 旷课

林民培 202125310110 旷课

如同学对本次课检结果有异议,请于下周三(511)中午12:00前,与学生会学习部课检负责人林同学联系。联系QQ1196724611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506


附:

《 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17]101号)第二章第十六条:

有下列违反考勤制度和学习纪律的,给予以下处分或处理:(二) 在一学期内,本科生累计旷课9学时及以下的,由学院通报批评;累计旷课10-19学时的,给予警告处分;累计旷课20-29学时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旷课30-39学时的,给予记过处分;累计旷课40-49学时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研究生累计旷课一天(累计旷课8学时按一天计算)的,由学院通报批评;累计旷课3天的,给予警告处分;累计旷课5天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旷课7天的,给予记过处分;累计旷课7天以上的、2周以下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 数学与信息学院、软件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

学生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旷课每次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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