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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阶段”工作的通知

各学生班级,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华南农办〔202443号)及相关通知精神,为做好我院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荐阶段”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通知,学院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及专家审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院推免工作:

1)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

伍亚泰、王俊、彭金富、杨慧荣、甘炼、但学明、张晓勇、杨敏、孙光荣、林慷祺、黄嘉琪

2)专家审核小组名单:

王俊、甘炼、杨慧荣、魏京广、范兰芬、周磊、谢帝芝

3)监督:但学明

4)秘书:黄嘉琪、赵朝晓、林慷祺

学院纪检委员全程监督学院推免工作。

二、推免生推荐要求

按照《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华南农办〔202443号)(附件1)第四章要求和《海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试行)(附件2)实施

三、推免生名额分配

(一)指标分配原则

1. 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在选拔和培养国家发展战略急需高层次人才方面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2. 从国家需求出发,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优先支持 “双一流”学科建设、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支持学科国家基础学科及战略学科建设;在持续稳妥优化存量结构的基础上,指标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国家级一流专业、深造率高的学院倾斜

(二)指标分配方案

学校下达给我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名额为10人,学院结合国家战略需求,基于国家基础学科及战略学科建设出发,参考学校分配指标到学院原则计算,根据各专业人数占比分配到各专业,具体指标分配如下:

专业名称

分配指标

水产养殖学

5

海洋科学

5

总指标数

10


   四、遴选推荐

(一)推免生的遴选采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排名。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满足本学院推荐条件的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具体要求按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予以实施学业平均学分绩点以推免申请报名时教务管理系统成绩为准。

五、工作程序

1. 公布方案。学校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推免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并公布学校推免工作方案;学院根据学校推免工作方案制定并公布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学生特殊学术专长情况另行公布

2. 988:00-91430学生报名(线上报名线下提交材料均需完成方为报名有效,未按时按规定完成报名申请者视为报名无效。线下提交必须在9 915:00 前完成)。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http://jwxt.scau.edu.cn/)研究生推免模块进行网上报名(提交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的特殊学术专长学生,推免类别选择“已认定特殊学术专长”(审核表导出打印后右上角手写标注“已认定特殊学术专长”);申请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推免类别选择“研究生支教团” (审核表导出打印后右上角手写标注“研究生支教团”)。填写信息确认无误进行保存并提交导出并打印《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申请理由签名确认附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请报名学生于99日上午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和《海洋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评价业绩自评汇总表》(附件5),一并提交至海洋学院212办公室林老师处。学生需同时完成线上报名和线下材料提交,未按时按规定完成报名申请者视为报名无效。

3. 99-11日,学院遴选。包括确定候选、综合评价、学院公示、材料提交等环节。研究生支教团推免遴选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具体实施

1确定候选。学院将符合推免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前三学年(五年制的前四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序,按照推荐名额1:2的比例拟定入围推免候选人名单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的特殊学术专长学生(直接获得推免候选人资格)纳入所在专业并予公布

2综合评价。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的特殊学术专长学生参加专业或学院的综合评价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行综合评价,审验相关证明材料。确定综合评价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同分情况下,以绩点排序,绩点高者优先。按学校下达推免指标的1.2倍确定拟推荐名单(按分配指标确定正式推荐名单,按分配指标的0.2倍确定候补推荐名单,候补名单由学院排出先后排序),同时将有关记录保存备查。

4.912-14日,学院公示。学院需公示所有推免生综合评价各项成绩、综合排名和拟推荐名单(已认定特殊学术专长请在备注栏备注,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未经公示的,推免资格无效。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另行公示。

5.918日,材料提交。学院报送审核表、成绩卡、汇总表统计以及学院收到投诉及处理情况材料

6.919-20学校审核。本科生院复核推免学生名单及学院报送材料、撰写上会报告;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

7.920-26日,学校公示并上报。学校公示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并将数据报教育部相关信息平台。

其他事项

(一)学院加强管理,完善监督制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涉及推免生工作细则、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遵循“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原则。学院纪检委员对本学院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二)学生对推免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应先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手机号码:18826480935邮箱:576815893@qq.com。

(三)推荐为免试研究生的学生(在被相关学校录取后),须签写《 推荐免试研究生承诺书》,不得中途放弃推免生资格,不得再申请出国留学、参加就业派遣等,否则自负违约责任。不参与接收阶段的录取而浪费的名额将在下一年学生所属学院的推免名额中“核减”。

(四)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毕业前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通知接收单位。

1. 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者;

2. 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者;

3. 第四学年(五年制的为第五学年)的学业平均学分绩点(GPA)低于3.20(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GPA低于3.0)以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不到良好者;

4. 未能按期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者。

其他事项参见《关于做好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阶段”工作的通知》:https://jwc.scau.edu.cn/2024/0906/c12020a384050/page.htm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启动通知已于前期发布:https://hy.scau.edu.cn/2024/0831/c5388a383170/page.htm

 

附件:

附件1.《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pdf

附件2.《海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3. 2025年拟推荐免试研究生汇总表.xlsx

附件4.海洋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评价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5.海洋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评价业绩自评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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