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学院党委关于实施“贡献海洋力量,赋能乡村振兴”强基创优项目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落实学校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以高质量党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用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结合学校工作安排和学院实际,现决定在各党支部实施“贡献海洋力量,赋能乡村振兴”强基创优项目,推进学院基层党建特色化品牌化建设。具体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全面落实党建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围绕主业,聚焦党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进一步总结工作做法,凝练特色亮点,推动党支部和师生党员创先争优,推动党建工作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精准对接,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党建与业务双融双促双提升。
二、选题要求
选题应在充分调研、严格论证、通盘考虑的基础上,结合党支部实际确定。教工党支部可以结合所在系教师服务的产业园、科技小镇和科技特派员等支部教师专长和服务行业企业内容开展,学生党支部可以结合学风建设、专业学习、成长成才、乡村调研和社会实践等开展。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确定项目主题或者解决一个突出问题,突出项目创新性、实效性和长效性,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激活乡村振兴新动力,持续贡献海洋力量。
三、实施步骤
党支部“强基创优项目”自2022年4月开始,至2023年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1.项目申报和立项(2022年4月下旬)。4月15日下午16点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交至学院212室,电子版发送至66820677@qq.com;学院党委组织研究筛选,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类进行立项。
2.项目实施(2022年4月至2023年9月)。项目负责人要带头研究,统筹安排,细化指导,有序有力推进工作。要坚持以点带面,注重归纳提炼,打造党支部工作特色和品牌。
3.总结验收(2023年9月)。各项目及时总结,于2023年9月30日前形成结项材料报学院党委。项目建设情况作为2022年度、2023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书记要亲自领办、亲自谋划、亲自推进,做好项目各项工作;并在2022年6月、9月、12月,2021年3月、6月底分别向学院党委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2.加强工作保障。学院党委将划拨项目经费予以支持,各党支部要为项目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时间保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做好宣传报道。各党支部要及时凝练实施“贡献海洋力量,赋能乡村振兴”强基创优项目的做法和成效,将特色工作和经验做法报学院党委予以宣传报道,党支部相互交流互鉴,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87570479
附件:海洋学院党支部“贡献海洋力量,赋能乡村振兴”强基创优项目立项申请表
海洋学院党委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