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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学院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条例公示

各本科学生班:  

为鼓励全院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根据《 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以下简称《办法》),我院经征求本科生代表意见和综测小组讨论,拟定《 海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细则及评优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版)》,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8月26日,公示期间内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请联系苏婉老师(教一210室),联系电话:020-87572247。反映意见时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说明理由,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附件:《 海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版)).pdf

海洋学院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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