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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海洋学院“85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85研究生奖助学金”是由 85级90多名研究生在母校百年校庆之际,为感恩母校的教育培养,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研究生自立、自强、自尊、自爱,勤奋学习而捐资设立的一项奖助学金。用于奖助 有家庭经济困难、学业优秀的在读硕士研究生。
    根据《85研究生奖助学金章程》和《 85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实施办法(暂行)》(2017年9月修订)精神,现将我院研究生参评2017年“85研究生奖助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标准及名额
    1、奖助金额:3000元/人;
    2、海洋学院名额:1人。
    二、评选对象和评选条件
   (一)评选对象:海洋学院正常学制内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生(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除外);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只能获得一次奖助机会,获得过该项奖助的研究生不得重复申报。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积极上进,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热爱公益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举止文明,无不良行为,无违反校纪校规记录,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3、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良好;
    4、学习勤奋,努力钻研,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全部课程平均分80分以上(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入学成绩排在专业前列),有其他科研成果者优先;
    5、家庭经济及研究生本人收入来源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生活相当困难
    6、生活简朴,无铺张浪费行为,无不良嗜好;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
    (1)当学年度受到党、团组织或学校、学院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处理或处分者;
    (2)不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各项集体活动者;
    (3)未按学校规定报到、注册者;无故欠缴学费、住宿费者;
    (4)参评学年度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者;
    (5)未经学院、导师批准请假擅自离校3天以上者。
    三、评选办法
   (一)评审小组
    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党政领导、导师代表、辅导员、教务员、研究生分会和研究生党支部主要干部组成七人以上的评选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学院评选工作。评选活动在全体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广泛参与的基础上进行。
   (二)平均成绩计算方法
    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平均成绩以研究生入学考试笔试各科成绩计算。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平均成绩以培养计划规定全部修读课程计算,其中第二学期英语成绩以综合成绩计算。
    全部课程平均成绩计算公式blob.png,式中M、N分别为课程成绩和课程数,其中英语只算一门课程,成绩以综合成绩计算。

   (三)申请材料收集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时填写《 “85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申请表》、在系统里面填写好《2017 年“85研究生奖助金”评选情况详细信息表》并导出(参加附件5填写,不需要导师、学院审核)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于10月15日之前下午5:00之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姚亚同学处,电子版发至邮箱:1198256124@qq.com。逾期不予受理。


85奖助学金相关附件.zip



海洋学院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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