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海洋学院“海大励志奖学金/ 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一、 奖项名称
海洋学院《海大励志奖学金/助学金》
二、 奖励对象及人数
1、本科生(不含大一新生):10人
2、研究生(所有年级均可申请):3人(助学金)
三、 发放金额及名额分配
海大励志奖学金:人数 4 人 ,3000元/人;
海大助学金:研究生人数 3人,本科生人数 6人,2000元/人。
四、 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嗜好,无处分记录,能起表率作用,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在读本科生,或者在读研究生。
(3)家庭经济贫困,生活俭朴,本科生需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4)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本科生需上一学年年度绩点排名位于前50%,
申请海大励志奖学金应同时符合以上(1)(2)(3)(4)条;
申请海大助学金应同时符合以上(1)(2)(3)条;
五、材料报送方式及时间
1、9月28日下午5:00之前(过时不候)本科生把纸质版材料报送到到生活部陈小凤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658839826@qq.com。研究生把纸质版材料报送到教一210苏婉老师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198256124@qq.com。
2、9月29-30日学院对学生的材料进行评审。
3、9月30日对拟获奖、获助名单进行公示。
4、10月10日在华山学生活动中心旁职汇坊四号室举行颁奖典礼。
六、报送材料
(1)《海大奖助学金申请表》(注:要求手工填写,必须有照片,经导师或辅导员签字)(纸质版)
(2)附件2:受助学生信息统计表-打款学生(电子版)
(2)家庭情况说明;(纸质版)
(3)成绩单(注:加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纸质版)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纸质版)
(5)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纸质版)
(6)其它证明材料本科生以原来入库的材料为准,不用再另外提交;研究生的证明材料可国庆之后再提供。(纸质版)
海洋学院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