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海洋学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做好我院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 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为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3.申请人须于2018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
学院代码 | 院系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位类型 | 学制 |
020 | 海洋学院 | 071004 | 水生生物学 | 学术型 | 3 |
090801 | 水产养殖 | 学术型 | 3 | ||
095134 | 渔业发展 | 专业型 | 2 |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 申请人填报专业志愿。申请人于2017年9月28日至10月24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 发出复试通知。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
3. 申请人回复复试通知。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4. 复试。同意参加我院复试的申请者,我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三个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外语水平测试占30%(面试)、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占40%(笔试,内容分别是:水生生物学专业考核水生生物学综合知识;水产养殖学专业考核水产养殖综合知识;渔业发展考核专业知识综合)、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占30%(面试)。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请留意海洋学院主页,网址(http://hy.scau.edu.cn/web/index.html)。
5. 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体检合格者材料由我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由学校研招办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拟被录取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
6. 审核。拟录取考生须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才能正式录取。
7. 其它事项
以上未说明和安排的,按照《 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执行。
从即日起收《推免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及证明材料。
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黄嘉琪 联系电话:020-87577543(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 海洋学院
邮政编码:510642
海洋学院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