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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学院教学管理规范汇编

根据《 教学工作规范》《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管理规定》《 课堂管理规则》《 双语教学管理办法》《 调、停、补课管理规定》《 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 “十三五”本科教材建设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汇编本教学管理规范,全院师生请遵照执行,保障学院各项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一、人才培养方案管理

(一)人才培养方案修订

1、人才培养方案由学院专业指导委员会在教务处的统筹指导下制订或修订,修订原则上至少以四年为间隔,其间一般不对人才培养方案整体结构作过大的变动或频繁地更改。

2、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各专业成立以专业主任为组长、骨干教师为主要成员的工作小组。做好修订工作的规划与指导,并组织专业主任及相关人员开展专业调研。

3、凡对已批准执行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增加课程、减少课程、更换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或更改课程的学时、学分、理论学时和实验学时的分配以及课程开出时间而导致课程结构的变更,均属修改和调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范畴。

4、修改或调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必须由专业负责人提出,并在教务系统进行申请并打印签名盖章交教务处审核;如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改或调整涉及面广、变动大而导致课程结构发生改变,修改或调整后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须经学院专业指导委员会审议、修改,并于每学期第5周前报教务处审批。

(二)编写教学大纲

1、教学大纲是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以纲要的形式规定课程内容的指导性文件,是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化,是教师进行教学的基本依据。

2、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必须编写教学大纲。除公共和某些基础课程由国家统一颁发教学大纲外,其它课程必须完成教学大纲的制订(修订)工作,经开课单位领导审定后执行,并报教务处备案。

3、新开课程(含选修课)应于开课前一个学期,完成教学大纲的编写和审批手续,并据此进行教学准备工作。

(三)下达教学任务书

教务处对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审定后,一般于学期的第九周左右统一向各教学单位下达下一学期教学任务书。

(四)编制教学进程表

1、主讲教师接受教学任务后,应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周学时安排,于开课前编制教学进程表,同时在每学期开学4周内登录教务系统填写教学进程表。

2、主讲教师在执行教学进程表过程中,如认为教学内容或进度计划确实需要作较大变动时,应经系(教研室)主任同意后,报学院(部)主管教学的院长(主任)批准。

(五)确定主讲教师

1、根据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开课教研室推荐课程主讲教师,由学院(部)主管教学的院长(主任)审定。

2、课程主讲教师一般应由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历的教师担任。

3、某些课程,在校内确无合适的主讲人选,经学院和教务处同意后,可由学院聘请校外教师兼课。讲课酬金按学校有关规定发放。

(六)选定和落实教材

任课教师选用课程教材,应优先选用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优秀(精品)教材和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高水平教材。

二、教学过程的组织管理

(一)备课

1、教师上课前必须认真备课,上课时应有讲稿或讲授提纲,熟练掌握讲授内容,并处理好理论课与实验课互为补充的关系。

2、教师备课要在深入钻研教材的基础上,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和专业特点,按照教学原则,结合学生实际,确定章节的重点和难点,提出保证重点,突破难点的方法,并合理选择教具、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设计教学程序及时间安排。教学程序一般包括:复习检查、引入新课、讲授新课、巩固知识、布置作业和介绍参考书等环节。

(二)课堂讲授

1、课堂讲授是向学生传授知识、培养能力的最基本教学形式。课堂讲授要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贯彻教书育人、理论联系实际、因材施教、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相结合等原则,努力做到科学性与思想性统一,反映科学技术新成就。

2、课堂讲授应采用启发式、讨论式和探究式的教学方法,着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课堂讲授应力求做到概念明确、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语言精炼、板书工整、教态自然。

4、准确、熟练运用教具和多媒体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的直观性和可接受性。

5、任课教师要严格执行《 调、停、补课管理规定》,按《课程表》安排的时间,按时上课和下课,不得随意自行调课、停课和擅自增减教学时数。因故确需调课、停课或增减学时的,须经教学单位领导同意,报教务处备案。

(三)习题课

各门课程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和学生实际,精选例题,确定习题课的次数和内容,并列入教学进程表。

(四)辅导答疑

主讲教师和辅导教师应根据教学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辅导答疑工作。专任辅导答疑教师要跟班上课,并把学生提出的问题、意见和要求,及时反映给主讲教师和有关部门。

(五)实验教学

1、实验课教学应有实验指导书,单独设课的还应编写实验教学大纲,对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作出明确规定,并安排落实到每个实验项目。

2、任课教师特别是新任实验课教师,要严格遵守实验室规则。课前,教师要预演,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务求得到正确的结果。

3、在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应进行巡回指导,认真记录学生的实验情况,学生经批准所缺的实验,应按原要求安排补做。

4、实验结束后,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写出实验报告,教师要认真批改。凡不符合要求者,应退回重做。学生进行实验和完成实验报告的情况,作为实验课考核依据。单独开设的实验课,应单独进行考核。

(六)生产实习

生产实习是理论学习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动手能力、独立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观察能力等)和了解国情、了解社会、增长才干的重要教学环节。各专业应按照不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制订生产实习教学大纲,明确实习要求。

(七)课程论文(设计)

1、课程论文(设计)是培养学生运用一门或几门课程的理论知识和技能,在局部范围内,进行综合分析、解决问题和独立工作的基本训练环节。

2、课程论文(设计)可由专业课及部分专业基础课教研室承担指导任务。承担指导任务的系(教研室)应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安排教师和拟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

3、指导教师的任务,应根据课程论文(设计)的目的要求,拟定题目,题目的难度和份量要适中,使大多数学生通过努力能按时完成;准备或介绍参考资料;指导学生拟定论文(设计)提纲;解决疑难问题和评定成绩。

(八)毕业论文(设计)

1、毕业论文(设计)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全过程的深化和检验。通过毕业论文(设计)使学生受到高级专门人才所必需的各种能力的综合训练。

2、学院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按照学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组织落实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九)成绩考核

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学院教师在组织对学生学业成绩考核时,要严格按照《 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 本科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执行,认真抓好考试命题、考试纪律、阅卷评分和试题分析四个环节,使考核能真实地反映学生掌握知识和技能的情况。

三、教学质量的管理

(一)建立各门课程主讲教师责任制,保证加强教学第一线力量。各学科平台要安排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较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担任各门课程主讲任务,尤其要安排教授、副教授充实本科教学第一线的力量。

(二)提倡和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不断改善教学条件,大力推广教学手段的现代化,提高教学效果。

(三)教育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完成学习任务。加强对 生活、社团活动的管理,建立活动审批制度,学生活动一般不得占用教学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五的晚上至周日的上午举行。

四、教学研究

各学科平台应设立教学方法研究小组,有针对性地探讨教学问题、交流教学经验,经常性地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学院鼓励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学习教育学和管理学理论,并开展教学研究。教学研究成果作为教师、教学管理人员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晋职升级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课堂管理

课堂教学是高校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直接影响着高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应坚持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原则,充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

教师作为课堂教学的直接组织、实施和管理者,对顺利完成课堂教学负有主要责任,要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学生作为受教育者,应遵守学校纪律,自觉服从教师的管理和指导,认真、主动学习,积极配合教师圆满完成课堂教学任务。

(一)对教师的要求

1、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时上课,并提前做好上课准备。合理分配教学时间,不提前下课,不拖堂。未按规定办理手续,不得擅自调课、停课、请人代课或调换教室。教师需要组织学生离开教室开展教学活动时,必须提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教师在课堂上不得接听或拨打电话,不得吸烟,不做与课堂教学活动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离开教室。

3、教师是课堂教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到教、管、导并举,教育和督促学生自觉遵守课堂纪律,避免课堂纪律松弛涣散。对学生在课堂上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向学生所在学院反映。

4、教师在开学初应简要介绍本门课程的概况、教学计划、考核方式、平时成绩的构成及在期末总评成绩中所占的比例,对学生学习提出明确的要求,对课堂纪律做出明确的规定。

5、教师必须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按照教学计划及其进度要求组织教学,不得随意增删课时。注重与学生的交流,积极主动营造师生互动的生动课堂,保证良好的教学效果。

6、原则上不得以播放影视片等代替正常的课堂教学。根据教学要求,确实需要放映影视教学资料时,教师不得擅自离开教学现场。

7、教师备课时必须有工作预案,如遇停电或多媒体教学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时,要坚持使用黑板或其他方式上课,确保课堂教学正常进行,不得擅自停课或让学生自习,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设备问题。如遇突发紧急情况,教师必须组织学生有效应对,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必须按时上课,不得擅自以工作、开会、参加活动等理由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课者,以旷课论处。

2、学生应着装整洁、得体、大方,不得穿拖鞋、背心、睡衣、超短裙、吊带衫、低胸服装等进入教室。不得携带早点、零食等进入教室,未经教师同意,不得在课堂上随意走动和擅自出入。

3、学生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专心听讲,不得看与授课内容无关的书籍、报刊等资料,不得做其他课程作业或其他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上课时应关闭手机等通信及娱乐设备,或将手机调为静音状态,未经任课教师许可,不得使用音频视频等电子产品。严禁在课堂上睡觉、吸烟、吃东西、聊天、嬉戏喧哗,不得有亲昵、不雅行为。

(四)对其他人员的要求

听课检查人员在上课中途不得离开,检查工作不得影响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六、调、停、补课管理

(一)学生选课结束后,课程表即已确定。各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原则上不作调整。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排课确有明显不妥之处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经申请可以更换上课地点或调整课程安排。

(二)调停课后,原则上应于调停课四周之内安排补课。

(三)调、停、补课办理流程

1、任课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提交调、停、补课申请前,须先向调、停、补课的教学班级征求意见,征得教学班学生同意后,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填写申请,并打印《 调、停、补课申请表》;

2、交开课单位领导签署意见;

3、持审批过的《 调、停、补课申请表》交开课单位教务室网上审核;

4、到教务处教务科审批;

5、调、停、补课申请获准后,由任课教师通知上课班级。

(四)教师应按调停课的实际课时安排补课,不得合班补课或缩减课时,教师补课情况由学院督促执行,教务处监督抽查。

(五)教师调停课比例纳入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指标体系,教务处及学院每学年公布教学单位调停补课情况。

七、双语教学管理

(一)一般在本科三、四年级期间开设双语教学课程。

(二)双语教学的形式

1、使用外文原版教材(英语课程除外),用外语、汉语授课,并且用外语授课的学时数达到该课程总学时数的50%,50%以上的试卷题目需用外语回答;

2、使用外文原版教材(英语课程除外),完全用外语授课和考试。

(三)申请双语教学的教师条件、资格认定

1、教师条件

(1)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背景,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已主讲过拟用双语教学的课程两轮以上;

(2)能熟练阅读外文版教材,有较强的双语运用能力;

(3)鼓励有海外留学经历和进修背景的教师开设双语课程。

2、资格认定程序

由教务处根据教学需要,不定期组织和开展资格认定工作。基本程序为:

(1)符合基本条件要求的教师向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组织申请教师试讲并审核;

(3)学院审核后将符合条件要求的教师报教务处;

(4)教务处组织双语教学评定小组审定申请教师的试讲是否符合要求。

(三)承担双语教学任务教师的工作量计算

1、采用双语教学形式的教师,其工作量在原基础上增加50%,即乘1.5的系数;

2、采用纯外语教学形式的教师,其工作量在原基础上增加100%,即乘2.0的系数。

(四)双语教学教材的使用及管理

1、力争采用近三年出版的教材;

2、按照《 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16〕38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课程负责人负责该课程的整体规划和组织实施,包括研究与制定双语教学课程的建设与发展规划,深入研究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统筹安排课程建设经费等。

八、教材建设与管理

(一)教材的编写

1、参加教材编写的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教材出版法律法规,恪守学术道德。

2、规划教材的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要严格按照编写计划和撰写要求主持编写工作,保证按时保质地完成编写任务。

3、学院向学校申请,对纳入规划立项的教材实行扶优政策。考虑主编学术影响力、规划教材级别、编写难度等要素给予经费资助。

4、对教师参加编写教材计算教学工作量,并在职称评聘等方面体现作用。

(二)教材的选用与管理

1、教材选用必须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选择使用思想观点正确、内容科学先进、体系合理完整、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培养的教材。凡不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教材,不能选用;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原则上必须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一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一种教材。

2、遵循“选优用新”的原则。在同类教材中,应优先选用近3年出版的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规划教材;国家级优秀(精品)教材、省部级优秀(精品)教材和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对于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根据《教育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函〔2013〕12号)要求,必须选用由国家组织出版发行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三)教材的建设

1、加强实践课程教材建设

做好培养学生解决生产实际问题和动手能力的实验、实习、实训和案例分析等实践型教材的开发建设工作,出版一批实验、实习、实训和案例分析等实践型教材。加大各类专业核心课程与实践教学环节的衔接,不断开发与之相互配套的实践实训教材。积极尝试引进生产一线的具有较强技术运用能力和实操水平较高的技术人员,共同开发与教学目的相适应的实践实训教材。

2、开展通识教育和特色教材建设

加大对公共基础课程和通识教育课程教材建设的力度,组织编写出版具有学校特色的素质教育系列课程教材。

加强对新增专业、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等空白领域中教学急需教材的建设力度,特别是与广东省和国家两级特色学科(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实验示范中心、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等项目相结合,开发建设一批具有学科优势、地方和产业特色的课程教材。

3、探索数字化、立体化教材建设

积极探索和推进教学资源库、富媒体数字教材和在线教育数字课程教材建设。教学资源库建设以丰富教材内容及形式,实现教材主辅资源合理配套为目的,加大课堂教学及实训实践环节数字化教材开发力度,鼓励教师参与数字图片、音频、视频、动画等新型介质教学资源建设。尝试开发适应读者通过计算机、手机等各类终端学习的互动式富媒体数字教材。结合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教学方式改革,选择合适专业和课程,探索和开展MOOC(大规模开放在线课程)、SPOC(小规模在线课程)、微课等多种形式的在线课程教材建设。

4、精心组织,做好各级规划教材的申报工作

根据广东省、各部委(出版社)和国家“十三五”规划教材建设工作要求,认真发动、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广大教师积极申报教材选题。凡申报没有列入省部级、国家级规划的主编教材,协调各方,积极争取正式出版,纳入一般(校级)规划教材建设。

对已立项的各级各类本科规划教材,学院向学校申请扶优政策,考虑主编学术影响力、规划教材级别、编写难度等要素给予经费资助。“十三五”期间,本科规划教材(每种教材)的资助经费标准如下:

 

标准

类别

国家级规划教材(元)

省部级规划教材(元)

其它教材(元)

主   编

副主编

参   编

主   编

副主编

参   编

主   编

院士

国家教学名师

60000

20000

6000

40000

10000

5000

10000

长江学者

国家杰青

国家千人

省级教学名师

50000

20000

6000

30000

10000

5000

10000

其他教师

30000

20000

6000

20000

10000

5000

10000

 

 

海洋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

海洋学院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海洋学院教材工作委员会

201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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