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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学院2017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海洋学院2017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根据《 2017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海洋学院具体情况,为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特制定海洋学院2017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一、培养目标和学制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扎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业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业人才。学制为三年。


二、考试方式和指标

       我院全部考生均通过“申请考核制”考试方式选拔。第一时段计划招收2名(含普通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第二时段招生人数视学校分配给我院总指标数安排。


三、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四、报考条件、报名时间和方法、资格审查

       依照《 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申请材料寄至: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收;联系电话:020-85280066;邮编:510642。

       学校对考生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初选阶段。


五、选拔程序

(一)初选

       学院组成初选审核学科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英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满分100分,其中英语能力30分、科研潜质40分、基本素质30分;低于60分不进入复选阶段),实行每位专家独立评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按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在招生导师同意的基础上,按差额复试的原则,确定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进入复选阶段考生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不超过2∶1。第一时段进入复选的名单于2016年12月12日前在海洋学院网页公布。第二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选

       学院组成复选考核专家组,对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进行笔试、面试。

(1)笔试:复选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水生生物学专业综合知识和专业英语等全面考核,即为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复选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的面试考核。内容包括英语能力、专业知识、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几个方面。

       面试考核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答询,考生与复选考核专家组成员进行面试答询,含外语能力考查;第二部分为学术报告,考生以PPT形式介绍本人的简历、读硕期间的研究进展或硕士论文的主要成果、发表论文情况及对未来读博研究工作的设想等(时间约15分钟)。然后,复选考核专家组进行提问及无记名打分。分数去掉最高、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即为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三)成绩公布和确定拟录取名单

       在学院网页上公布所有进入复选考生的初选成绩、复选成绩和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选成绩*3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

       学院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对导师招生资格及招生指标确认后,最终确认复选通过名单,并于2017年1月1日前在学院网页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报送学校研究生院审核,2017年1月6日前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录取。


六、体检

       按照学校2017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


七、收费标准、生活待遇及奖学金

       按照学校2017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


八、监督机制

       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全程参与博士研究生初选和复选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电话为:020-85283529)。

       如发现有违规行为,经查实,属于考生的问题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学院工作人员的问题,将交学校纪委处理;涉及导师的问题将取消该导师的招生资格。


九、其他说明

1、学院招生实施细则的未尽事宜,请参照“ 2017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或有关通知。

2、申请材料请寄: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王老师收;联系电话:020-85280066;邮编:510642。



海洋学院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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