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公派出国(境)进修(工作)办理流程

作者:    【2023-07-14】

教职工公派出国(境)进修(工作)办理流程

派出前申请、审批、协议签订、登记备案

办理流程

有关事项

(一)公派出国(境)申请

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交《教师公派出国(境)申请》,上传外语水平证明、外方邀请函、资助证明、研修计划等材料,经所在单位、相关职能部门、人力资源处审核,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二)协议书签订

登录学校OA->“新建合同”模板->合同类型选择“人力资源处负责类”,填写合同名称《 教师公派出国(境)进修(工作)协议书》并发送,OA自动发起该合同办理流程,点击进入填写详细信息后提交。

协议书OA办理指南.pdf

(三)行程前谈话;签订目标任务书

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与出国(境)人员进行谈话,填写《教师出国(境)进修学习行程前谈话记录表》;

教师出国(境)进修学习行程前谈话记录表.docx

与所在单位商议并填写《公派出国(境)进修(工作)任务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教师公派出国(境)进修任务书.docx

(四)预订出国机票

国家公派人员到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手续;

自费公派人员自行安排。

(五)人力资源处备案登记

确定出国(境)日期后,填写《 教师公派出国(境)进修(工作)登记表》,到人力资源处职称师资科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教师公派出国(境)进修(工作)登记表.doc

签署《出国(境)反奸防谍安全防范承诺书》。

(六)请假报备

网上办事大厅提交《教职工请假(报备)申请》。

回国报到与考核

办理流程

有关事项

(一)所在单位报到

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对回国人员回访谈话,填报《教师国(境)外进修学习回国后谈话记录表》;

教师国(境)外进修学习回国后谈话记录表.doc

网上办事大厅办理销假手续。

(二)人力资源处报到

提交回国证明材料(护照出入境记录、机票等),填报《教师公派出国(境)进修(工作)汇报表》、《出国(境)人员归国回访记录表》。

教师公派出国(境)进修汇报表.doc

出国(境)人员归国回访记录表.docx

(三)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1.国家公派人员可报销项目:签证费、国内交通费(差旅费);所有可报项目均按50%予以报销。

2.需提供材料:网上办事大厅公派出国(境)审批表、电子客票行程单、出国(境)进修协议复印件、护照出入境记录、已填写好的差旅单报销表。

(四)单位学术报告

回国3个月内,公派出国(境)人员汇报其在国(境)外的学习和科研以及学科发展最新动态等情况。

(五)学校考核

回国1年内,公派出国(境)人员填写《教师公派出国(境)进修(工作)考核表》,所在单位依据出国进修任务书提出考核意见,附相关证明材料,报人力资源处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

教师公派出国(境)进修(工作)考核表.doc

联系人:李慧玲,联系电话:85288019,地址:职称师资科(行政楼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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