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招聘青年博士教师公告(第二批)
作者: 【2022-10-21】
是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结合实际用人需求,学校继续开展2022年第二批自主招聘青年博士教师共14人(未含人才引进,我校人才引进工作常年进行中,请留意我校发布的人才引进公告)。现将自主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和职称资格的人员,港澳台学习、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等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 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中的岗位需求表(附件1);
4. 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港澳籍应聘者除应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5. 年龄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博士后工作经历者,年龄放宽到38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应聘):
(1)因学术不端或师德师风等问题受到处分的;
(2)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应聘)的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15日17:00。
说明:各二级单位将于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18日进行材料审查,如报名材料不完整或条件不符,将通知其予以补充或修改。应聘者务必在2022年11月22日17:00前补充完毕,否则报名无效。
2. 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电子材料的压缩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对应岗位所在单位的联系人邮箱(详见附件1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应聘者以收到报名邮箱发出的邮件回复(不含自动回复)或电话回复方为报名成功,请应聘者及时跟踪报名结果。
报名压缩包包括两个文件,分别为《 青年博士教师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和《应聘佐证材料》(佐证材料要求拼接成的一个单独的PDF文件)。压缩包名称及邮件标题均为“岗位代码+应聘者姓名+手机号码”。
《应聘佐证材料》应包括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顺序拼接排版:
①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
②自本科(从低到高)以来全部学历及学位证书。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境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港澳台地区学习人员或其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交相关在读证明;其余人员须提交所有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要求:岗位需求中进人方式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须符合以下条件:境内普通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须在2023年1月31日前获得博士学历和学位证书;港澳台地区学习人员或其他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1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学习和工作经历证明、论文正文页、论文检索证明、相关课题项目书、职称证书、以及其他科研业绩证明材料等)
④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应聘)证明或辞、离职证明。
以上材料(身份证明除外)均须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相关佐证附件须确保齐全、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
3. 注意事项
(1)因个人填写和提供附件不准确、不真实、不齐全、不完整,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责任自负。如有材料不实或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者相关资格、已签订协议以及合同,并保留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的权利。报名时与面试时使用的个人照片应保持一致。
(2)应聘者不得报考(应聘)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的,可报考(应聘)相近专业的岗位,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考时提供毕业证书(境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如果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研究方向或领域的,应聘者须符合具体方向或领域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学校分别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通过资格审核者方能参加综合测试。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包括单位初试、职业倾向测试、学校复试。综合测试安排将另行通知。
1. 单位初试
由用人单位组织初试,初试形式包括但不仅限于试讲、学术报告或专业技能测试等。初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初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的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2(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学校职业倾向测试和复试人员名单。如初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推荐进入下一环节。
2. 职业倾向测试
职业倾向测试仅作参考,不计成绩。不参加职业倾向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能参加学校复试。如出现空缺,依次递补。
3. 复试
学校组织复试。复试过程实行集中封闭管理,复试完毕后当场评分,并公布结果。复试成绩为应聘者的最终应聘成绩。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本岗位应聘者最终应聘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如应聘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以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如出现复试成绩相同,原则上须进行加试。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执行。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公示
根据应聘者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在 人力资源处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拟录用人员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入职手续,在2023年2月28日前未能报到入职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六、岗位聘用和薪酬待遇
1. 录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实行首聘期,聘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享受国家、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以及二级学院(单位)的绩效。
2. 住房政策:可申请租住校内周转房。
3. 子女教育配套:设有华农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直接解决子女入托入学。
4. 医疗保健:直接享受学校集体公费医疗,校内设有校医院,每年安排年度健康体检,为教职工提供医疗服务。
七、递补
因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在公示期间发现影响录用情况等,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可根据用人需求在本岗位面试合格应聘者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八、其他事项
1. 本次招聘不指定测试参考书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2. 招聘相关通知将通过 人力资源处网页(https://hr.scau.edu.cn/)发布,应聘者务必及时登录网页了解,相关招聘事项不再逐一通知。
3. 落户广州市户籍的人员须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九、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处人事科:020-38675585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x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