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职工考勤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2021-10-11】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劳动纪律,严格教职工考勤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正常开展,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考勤管理事项通知提醒如下:

请各单位按照《 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华南农办〔201564号)和《关于执行生育假新规定的通知》(华南农办〔201616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考勤管理,于每月8日前填报上月的《教职工到岗情况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协同至人力资源处公文运转员,人力资源处将对各单位考勤情况予以全校范围内公示。

同时,请未报送20219月份教职工到岗情况的单位于1012日前通过OA协同报送。

如发现有意瞒报、漏报、虚报等情况,一经核实,将根据考勤管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锋  王燕君

联系电话:85280042

 

附件:1. 教职工到岗情况表(略)

2. 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华南农办〔201564号)(略)

3.关于执行生育假新规定的通知(华南农办〔2016163号)(略)

 

 

人力资源处

20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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