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调出、辞职办理流程(在编人员)

作者:    【2023-09-11】

教职工调出、辞职办理流程


在编在职教职工办理调出或辞职手续,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 人事调配工作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办理调动手续

1.个人提交书面的调动申请书到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提出书面意见(辅导员还需学工部签署意见,科级干部还需组织部签署意见),连同申请人的个人简历(有参考模版)报人力资源处人事科。

注意:各二级单位在审批研究生导师调动时,须做好在读研究生相关安排工作。

2.人力资源处研究后,如同意其申请,上报学校审批;如不同意其申请,退回所在单位。

3.学校审批同意后,所在单位需对申请人的现实表现出具《鉴定意见》(有参考模版),交人事科。

4.申请人凭拟调入单位出具的《商调函》或《调档函》到人事科办理我校出具的《同意调出函》。

5.申请人凭《同意调出函》、密封好的《鉴定意见》、《商调函》复印件等三份材料到档案馆办理人事档案调出手续。

6.拟调入单位审阅档案后,发出《调令》到我校;人力资源处收到《调令》后,通知申请人领取《离校清单》,办理离校手续。

7.申请人凭办好的《离校清单》,到人事科开具行政介绍信和工资介绍信,完成调出手续。

二、办理辞职手续

1.个人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书到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提出书面意见(辅导员还需学工部签署意见,科级干部还需组织部签署意见),连同申请人的个人简历(有参考模版)报人力资源处人事科。

注意:各二级单位在审批研究生导师辞职时,须做好在读研究生相关安排工作。

2.人力资源处研究后,如同意其申请,上报学校审批;如不同意其申请,退回所在单位。

3.学校审批同意后,人事科向学校申请发文,批复其辞职。

4.申请人到人事科领取《离校清单》,办理离校手续。《离校清单》办完后需在7个工作日内交回人事科。

5.申请人凭学校的批复文件办理社保、公积金、人事档案转移等,完成辞职手续。(其中批复复印件1份,归入人事档案)


咨询电话:38675585    联系人:梁志辉

受理地点:行政楼918

个人简历

XXX,女/男,19XX8月生,XXXX人,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教师岗三级。于2004XXX月以人才引进/公开招聘方式来我校工作。

一、学习经历

XXXX-XXXXX

XXXX-XXXXX

XXXX-XXXXX

二、讲授课程

XXXXX数学分析、实变函数

三、研究领域和学术兴趣

XXXX

四、学术成果等

XXX



XXX同志现实表现鉴定材料



XXX,男,XXXX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博士,XX职称,专业技术岗X级,于20117月到我校XX学院工作,于XXXXX月向我校提出调动申请。该同志在我单位工作期间未见其参加任何邪教组织和违法组织,其主要现实表现如下:

一、政治思想


二、业务工作


三、工作业绩




XX学院党委(公章)

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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