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外聘兼职教师管理的通知
作者:szk 【2017-02-17】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学校2014年出台了《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14〕104号),在创新用人机制、规范用工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为进一步规范外聘兼职教师用工管理,强化外聘兼职教师考核,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通知如下:
一、各聘用单位要严格执行《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14〕104号),按时上报年度外聘兼职教师计划表。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和人事处根据各聘用单位具体情况,核定外聘兼职教师数量,报学校分管人事校领导审批。
二、外聘兼职教师计划审批表、外聘兼职教师名单须经过聘用单位党政班子研究确定。各聘用单位上报材料时,将班子意见一并报学校人事处。
三、每位外聘兼职教师每学期担任的课时量不超过64学时。
四、各职能部门和聘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外聘兼职教师的考核和管理应与本校教师一致。
人事处
2017年2月17日
附件:1. 外聘兼职教师计划审批表/rsc/userfiles/file/20170220/20170220022637_99961.docx
2. 外聘兼职教师聘用审批表/rsc/userfiles/file/20170220/20170220022647_8190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