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 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的通知
作者:rcb 【2016-12-09】
各相关单位:
根据《 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华南农人[2014]130号)要求,引进高层次人才进校后的首次聘期为五年,首次聘期内须进行期中和期满考核,学校对引进高层次人才自来校工作之日起,分别在工作满三年和满五年时进行期中与期满考核。为做好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止至2016年12月,对来校工作满3年的高层次人才进行期中考核,对来校工作满5年的高层次人才进行期满考核。
实行分层次考核:①以人才引进形式调入的教授、突出人才层次以上的引进人才由学校考核;②以人才引进形式调入的副教授、突出人才层次以下(含突出)引进人才由学院考核,学校复核。考核对象名单及考核单位见附件1。
二、考核时间
1、材料审核时间:
12月16日前,学院完成全部被考核对象的材料审核工作,并公示3天。
2、考核时间:
①学院考核时间:
12月22日前,学院完成被考核对象在学院的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附件2,一式12份),报人事处人才办;
②学校考核(复核)时间:
12月22日前,学院将学院考核结果和学校考核对象材料(审核后),报人事处人才办;
12月27日左右(暂定,以具体通知为准),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对相应被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对学院完成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3、结果公示时间:考核结束后公示5天。
三、考核内容及等次
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引进高层次人才履行《聘任合同》中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的情况。同时考核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教风学风和团结协作精神等。
2、考核等次: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四、考核形式
考核主要由引进人才作期中(满)述职报告、答疑、评议和投票等环节组成。
述职报告(8-10分钟,建议采用多媒体形式),内容主要包括:
①聘任合同原定任务与完成情况对比;
②来校工作以来具体工作情况,包括:a.教学情况(包括承担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必修课或选修课讲授任务等);b.科研情况(包括科研项目、经费、论文、论著、奖励、专利等);c.学科建设情况;d.专业人才培养情况(包括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访问学者和培养年轻教师等);
③今后工作设想或工作总结:期中考核者围绕聘任合同原定工作目标与任务,主要针对未完成的工作目标,进行剩余聘期内工作设想的阐述;期满考核者对聘期内工作进行总结。
五、提交材料要求
(1)被考核者本人根据填表说明,如实填写《 引进高层次人才期中(满)考核登记表》(附件2),交学院审核;
(2)由学院考核的。将审核后的《考核表》(须有审核人签字、学院盖章)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考核。考核完成后,将有学院学术委员会意见评分、主任签字、学院盖章的《考核表》(一式12份),附件材料一式1份,报人事处人才办;
(3)由学校考核的。学院将审核后的《考核表》(须有审核人签字、学院盖章,一式12份),附件材料一式1份,报人事处人才办。
六、考核结果的确定
(1)人才引进工作小组成员按以下标准打分:
合格:60分及以上;不合格:59分及以下。
(2)按照公式:C=S/N计算出考核对象的平均得分(按四舍五入取整)
C:考核对象的平均得分;
S: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
N: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出席人数减2
(3)等次确定:平均得分为60分及以上的合格,59分及以下的为不合格。
七、考核结果的处理
1、考核结果由人事处人才办书面通知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及其本人。
2、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聘任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3、中期考核合格但分数低于70分者,学校将暂停后期的科研资助经费,并要求其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及今后两年具体的改进措施和工作计划。经评估可行的,可继续拨付后续的科研资助经费。
4、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停止后期的科研资助经费,并要求其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及今后两年具体的改进措施和工作计划。
5、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依照《聘任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联 系 人:杨玉浩 李颖 董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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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人 事 处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