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足额申报我校非事业编制合同工“五险一金”2016年度缴费基数的通知
作者:劳保科 【2016-05-30】
各用工单位:
根据《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指南》及 校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2013(8)】等规定,每年7月份之前必须对五险一金缴费基数进行年度调整申报,缴费年度的基数一经核定,不得另行变更。现将2016年缴费基数调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用工单位准确核定并足额申报,并将核定后的缴费基数进行公示。
2、“五险一金”2016年度缴费基数核定申报分以下两种情况:
(1)2015年1月到12月购买“五险一金”的人员缴费基数为2015年的月平均工资收入(月平均工资收入是指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项目计算,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工资收入);
(2)2016年1月新入职人员的月平均工资收入为购买五险一金首月应发工资总额(包括首月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工资收入)。
3、除月工资收入之外,若用工单位另发奖金、加班费等货币收入,也须一并将此收入纳入缴费基数进行申报。
4、由于缴费基数年度调整需要分别在省地税系统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请各单位于2016年6月18号之前将汇总好的《缴费基数申报表》(需本人签名及加盖单位公章)一份送人事处劳动保险科(学校行政大楼1011房),电子版请发到63724364@qq.com邮箱。过期不再受理。
5、各合同工月工资收入相关信息可在华农社保Q群(群号:122329403)群文件中自行下载。
附件:
3、《全校合同工人员总表》
人 事 处
2016年5月27日
联系人:李倩 向密密
电 话:85281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