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因私出国(境) 请销假办理流程

作者:    【2022-12-02】

教职工因私出国(境) 请销假办理流程一般在学校网办大厅申请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办理流程

有关事项

(一)因私出国(境)请假程序

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交《 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请假表》(附件1,确需线下申请的,可下载打印纸质版),经所在单位党政负责人批准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征求党委保卫部意见,再报人力资源处及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国际交流处登记备案,方为审批完成。

(二)因私出国(境)销假程序

教职工须在学校批准的因私出国(境)请假期限内回校工作,于回国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假手续并到岗工作。在网上办事大厅审批流程中的“销假”栏,提交个人护照或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含本人照片页、本次出入境时间记录,若使用销假登记表纸质版(见附件2),确需线下申请的,可下载打印纸质版),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报人力资源处备案和分管人事工作校领导审批后销假。因故不能及时销假的,应重新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联系人:倪老师、向老师,电话:85280042

注:附件可前往“下载专区”栏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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