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2021-10-11】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劳动纪律,严格教职工考勤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正常开展,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考勤管理事项通知提醒如下:
请各单位按照《 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华南农办〔2015〕64号)和《关于执行生育假新规定的通知》(华南农办〔2016〕16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考勤管理,于每月8日前填报上月的《教职工到岗情况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协同至人力资源处公文运转员,人力资源处将对各单位考勤情况予以全校范围内公示。
同时,请未报送2021年9月份教职工到岗情况的单位于10月12日前通过OA协同报送。
如发现有意瞒报、漏报、虚报等情况,一经核实,将根据考勤管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锋 王燕君
联系电话:85280042
附件:1. 教职工到岗情况表(略)
2. 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华南农办〔2015〕64号)(略)
3.关于执行生育假新规定的通知(华南农办〔2016〕163号)(略)
人力资源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