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zk 【2017-06-23】
各学院:
根据《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华南农办〔2017〕13号的第七条规定,学校将教学科研人员的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授权到学院,评审职数由学校统一核定。副高的标准除满足〔2017〕13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外,其他条件由学院自行制定(不得低于广东省通用标准),评审标准需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请各学院按照华南农办〔2017〕13号的规定,结合本学院实际,制订教学科研人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标准。于2017年7月5日前把评审标准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85288019@scau.edu.cn),并把纸质版报人事处职称师资科(行政楼914)备案。
人事处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