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教职工聘用合同改签、变更、补签事宜的通知

作者:gwk    【2017-05-18】

 

关于部分教职工聘用合同

改签、变更、补签事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我校教职工第二轮聘用合同签订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就部分教职工需改签、变更、补签合同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11日始,入职报到时签订《 教职工聘用合同(首次聘用)》(以下称首聘合同)的教职工,后经学校评定为引进人才的(优秀博士除外),须改签《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交回已签订的首聘合同一式二份(个人留存份、单位留存份)。

二、根据华南农人〔201784号、华南农人〔201787号、华南农人〔201788号、华南农人〔201789号和华南组干〔20173号文件,涉及聘任岗位变动(含专业技术岗和管理岗)的教职工,须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内容依据校正式发文填写),所在单位制订新岗位的《岗位说明书》(盖单位章),两类材料各一式四份,模板由人事处网站下载,单位自行打印。

三、前期因出差、产假、生病等未签订聘用合同人员返校后须及时补签。

四、以上材料请交至人事处岗位管理科(行政楼916),办理日期截止至201762,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理或需延期办理,由各单位上报人员名单、未办原因和办理期限,并在条件具备后及时补办。第一项、第二项办法适用于今后此类情况,办理时限自校正式发文五个工作日内,不再另行通知。

聘用合同涉及教职工工资待遇、个人档案材料、聘期考核、合同续签等学校和个人相关权益事宜,单位和个人要提高认识、严肃对待,单位办理要做到审核细致、把关严格、过程高效,个人填写要做到认真仔细、内容详实、笔迹清晰、字体规范(勿过于潦草),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进行填写。

 

 

           人 事 处

             2017518

   (联系人:李立  电话:8528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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