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相关教职工住房改革补贴标准的通知

作者:gzk    【2017-03-27】

 

各相关单位、教职工:
      学校将在20173月的酬金中,对201612月公示的住房类型为“暂未讨论”,及2016年12月以后入职且已确定住房类型的教职工,按政策调整住房改革补贴的标准,并补发其20161月至20172月的差额。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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