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同学:
我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已完成,现将综合奖学金评奖(含单项奖学金、先进班集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 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实施方案(华南农办〔2020〕85号)的规定,本次综合测评中2021-2023级本科生体测成绩需达到80分方可参与评奖。
一、奖学金评选注意事项
上学年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参与综合测评奖项评选:
1.该学年考试、考查科目有不及格的(不及格的那门课影响且只影响一次当年的评奖);
2.没有按教学计划参加考试的;
3.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
4.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不符合评奖评优要求的。
二、奖学金获奖名额说明
一等奖学金,获奖人数为学院参加综合测评总人数的
2%;二等奖学金,获奖人数为学院参加综合测评总人数的
6%;三等奖学金,获奖人数为学院参加综合测评总人数的
10%。
特殊情况:
1.拟获一、二、三等奖学金的同学上学年平均绩点需为3.0(含)以上。
2.申请单项奖的学生上学年体测分数需达到80分且未拟评为一二三等奖学金。
3.学习进步奖大二的同学按上学年(大一时)两个学期成绩对比,大三以上同学按上两个学年成绩对比。(2022-2023学年:学生排名/班级或专业人数 )-(2023-2024学年:学生排名/班级或专业人数)结果大于等于0.5。
三、评奖详情
(一)综合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
各年级符合综合奖学金申请资格名单见附件1,请名单内学生填写《综合测评评优鉴定表》(附件2),并于10月17日17:00前提交电子版至邮箱jzxgzs@163.com,命名方式:年级+名字+学号+一/二/三等奖学金(例如:2021级+张三+12345678+一等奖学金)。
如有异议,请在10月17日17:00前向年级辅导员进行反馈。
(二)单项奖学金
(1)单项奖项目:
1.社会工作优秀奖。在社会工作方面成绩显著,其事迹引起较大社会反响者。
2.文体活动优秀奖。在省级及以上文体比赛、汇演、展览中获奖者。
3.科技创新优秀奖。在科技竞赛、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申报科技成果等方面成绩突出者。
4.精神文明奖。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成绩显著,受校级及以上奖励者。
5.社会实践奖。在暑期三下乡、社会服务、学生教官训练等社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者。
6.创业实践奖。在创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社会认可度高并受到校级及以上奖励者。
7.学习进步奖。学习成绩绩点在班内或本专业排名进步50%以上者。
8.学习优秀奖。学习成绩绩点在本专业排名5%以内者。
(2)申请单项奖的学生上学年体测分数需达到80分且未拟评为一二三等奖学金。
(3)申请单项奖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需要成绩绩点数据的同学,请联系本年级综测负责人获取,请勿前往非官方的第三方平台获取数据。
(4)每人限报一个单项奖奖项。
(5)提交时间:10月13日-10月17日17:00前。
(三)先进班集体
(1)先进班集体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全班同学政治立场正确、理想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思政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表现突出;
2.班委和团支委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带领全班同学围绕学校、学院部署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3.遵纪守法,举止文明。全班同学能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无人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
4.学习气氛浓厚。上课、教学实习出勤率达95%及以上,学习成绩整体及格率90%及以上;50%及以上学生的平均成绩绩点达到3.00 (工科类专业绩点达到2.80)及以上。经常组织学术交流活动,学术论文、科技创新成果等突出;
5.班风好,集体荣誉感强。全班同学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团结友爱,尊敬师长,爱护公物。
6.班委会制度健全,考勤记录完整,工作制度健全。
(2)申请班级需填报《 先进班集体申报表》(附件4),提交2000字以上先进事迹材料(材料格式参考附件6)及6-8张电子版班级活动照和《 先进班集体申报统计表》(附件5)。
(3)提交时间:10月13日-10月17日17:00前。
材料清单
1、申报综合奖学金,填写《综合测评评优鉴定表》(附件2),按“年级+名字+学号+一/二/三等奖学金”命名;
2、申报单项奖,填写《单项奖申报表》(附件3),按“年级+学号+姓名+奖项名称”命名;
3、申报先进班集体,提交附件4和附件5,每个班一个文件夹,按“XX学院+班级+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命名。
国际教育学院(广州都柏林国际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