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评奖工作的通知

2024-09-09浏览次数:4512

各位同学: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 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现将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及评优对象

我院2023-2024学年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2023-2024学年休学学生、留学生不参评。


二、测评方式

本次综合测评采用“综合测评系统”进行线上测评。系统网址https://xgxt.scau.edu.cn/zhcp


三、测评时间范围

   202391-2024831


四、工作安排

(一)测评安排: 

9月6-8(副书记):学院召集相关老师及学生干部观看综合测评系统培训视频,学习系统操作。副书记确认综合测评模板,设置各个环节时间节点,发布任务,任务标题统一格式命名: XX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

9月9-10(班主任):设置班级互评;在班级学生都提交自评后导入德育、美育、劳育基础分;

9月10-16(学生):学生自评、互评,按照以下批次提交自评、互评成绩

918-21(班主任):班级评议(班级组织审核);

9月22-24(年级辅导员):各年级审核学生测评情况,分别导入学生学年平均绩点和体育基础分,得出学生测评总分(提交至学院副书记审批);

925-30(副书记):审批、公示结果、无异议提交至学校。

(二)评优安排:

10月8-12(学生):学生预申报奖学金,申请学生若属于《办法》中的第十六条,则不得申请;

10月13-18(年级辅导员):年级辅导员审核奖学金申报名单,确定最终拟获奖名单;

10月21-23:学院公示综合测评评优拟获奖名单

五、相关说明

1、智育基础分由各学院从教务系统导出的不含重修课程及第二学位成绩的平均绩点,发给学生核对后,再导入,请确保学号格式准确。

2、德育基础分由班级综合测评评议小组按要求给全班同学打分并取平均分,请确保学号格式准确。

3、申请先进班级体需提交2000字以上先进事迹材料及6-8张电子版班级活动照。此步骤可在学生申请综合测评奖项时在评优系统上填报。


工程学院

2024年9月9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