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 工程学院“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3-11-15浏览次数:522

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的自强精神,大力弘扬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的宝贵精神和优秀品质,在我院学生中树立励志成才的优秀榜样,营造奋发向上的 氛围。经研究,现决定开展2023年 工程学院“自强之星”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设立“自强之星”、“自强之星提名”两项奖项,其中“自强之星”一名,“自强之星提名”若干名。

二、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

三、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记录;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4.积极进取,自强不息、志存高远,勇于克服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有突出的自强事迹和模范示范作用。

四、评选方式及流程

评选按照学生自荐、现场答辩、学院公示三个程序进行。

1.学生自荐。各位同学于指定时间前填写附件并上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2.现场答辩。学院组织开展评审答辩会,进行评选。现场答辩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公示及表彰。根据现场答辩汇总成绩排名,拟定获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至学校参加学校评选。

五、材料报送

请各位同学于1121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 自强之星学生申请表》(附件1),《个人事迹材料》(附件2)交至工程学院北楼309A室;电子版材料(附件1-21张个人近期生活照片)以“年级专业班级+学生姓名+自强之星推荐人选命名的方式发送至邮箱gcjiangzhu@163.com

自强之星报名表.docx

个人事迹材料.docx

工程学院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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