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评奖工作的通知

2023-10-16浏览次数:1582

各位同学:

我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已完成,现将评奖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 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实施方案(华南农办〔202085号)的规定,本次评奖通过线上评奖系统开展评奖工作。

一、  奖学金评选注意事项

上学年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参与综合测评奖项评选:

1.  该学年考试、考查科目有不及格的(不及格的那门课影响且只影响一次当年的评奖);

2.  没有按教学计划参加考试的;

3.  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

4.  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不符合评奖评优要求的。

二、奖学金获奖名额说明

班级类别

参评总人数

一等奖获奖名额

二等奖获奖名额

三等奖获奖名额

单项奖获奖名额(学习进步奖、学习优秀奖除外)

普通班(含国际班)

全学院本次参加测评人数A

A*2%结果四舍五入

A*6%结果四舍五入

A*10%结果四舍五入

A+B*1%结果四舍五入

丁颖班

全学院本次参加测评人数B

B*5%结果四舍五入

B*10%结果四舍五入

B*15%结果四舍五入

特殊情况:

1.若一等最后一名与二等第一名同学分数相同,则该年级一等名额多一名,二等名额相应减少一名;若二等最后一名与三等第一名同学分数相同,则该年级二等名额多一人,三等名额相应减少一人;即保证获奖总人数不变。

2.若三等最后一名后面有若干同学分数相同,则分数相同的同学均拟获三等奖,即三等名额相应增加,获奖总人数增加。

3.拟获一、二、三等奖学金的同学上学年平均绩点需为3.0(含)以上。

4.申请单项奖的学生上学年体测分数需达到80分,且未拟评为一二三等奖学金,每人限报一项。

5.学习进步奖大二的同学按上学年(大一时)两个学期成绩对比,大三以上同学按上两个学年成绩对比。

2022-2023学年:学生排名/班级或专业人数 )-2022-2023学年:学生排名/班级或专业人数)结果大于等于0.5

三、评奖流程

(一)综测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

学院综合测评数据已同步到评奖系统,以各年级公示结果为准,由学院统一提交。

(二)单项奖学金

学生向学院提交《 单项奖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审核通过后在申报表上填写好意见加盖章学院党委公章后扫描成电子版。申报奖项名称需写全:(1)社会工作优秀奖(2)文体活动优秀奖(3)科技创新优秀奖(4)精神文明奖(5)社会实践奖(6)创业实践奖(7)学习进步奖(8)学习优秀奖。

每人只能申请一项单项奖,已经获得一二三等的同学不得同时再获得单项奖。单项奖确定后,请各位在评奖系统填写单项奖具体的拟获奖名称社会工作优秀奖、文体活动优秀奖、科技创新优秀奖、精神文明奖、社会实践奖、创业实践奖、学习进步奖、学习优秀奖)

(三)先进班级体

申请班级需填报《 先进班集体申报表》(附件3)提交2000字以上先进事迹材料(材料格式参考附件4)、附件5《 先进班集体申报统计表》6-8张电子版班级活动照。获奖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学生班总数的10%

四、  上交材料清单

1.申请一等奖学金者需上报2000字个人先进事迹(格式见附件6)及1张电子版个人近期生活照;

2.先进班级体交附件35及先进事迹材料,每个班一个文件夹,按“先进班集体申请材料+班级”命名;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按照“XX奖项申请材料-年级班级-姓名”命名,请于1022日前发到邮箱gcjiangzhu@163.com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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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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