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09-09浏览次数:1428

各研究生:

根据《 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1级、2022级研究生评选工作

(一)评选名额

根据学校下发的2023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老生)》(附件1我院博士生国家奖学金1名、硕士生国家奖学金6名。

(二)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研究生本人向学院提申请材料922日上午1200前将所有评审材料交至2022级研究生陈硕处。(材料提交后不再接受补交材料)

2.学院初评。922日—23学院组织初评。

3.学院公示。924日—26日进行拟获奖公示。

4.学校审核。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对学院报送的名单进行审核、公示。

拟获奖同学927日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2023年广东省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2023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学院(其中,附件3、附件4需按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附件2只需提交纸质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二、2023级研究生评选工作

(一)评选名额

根据学校下发2023年各学院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新生上限人数》(附件5我院最多可推荐参评博士新生1人,硕士新生4

注:符合参评成绩条件的推免生及普通招考生名单详见《2023级研究生新生符合参评成绩条件学生名单》(附件6)。

(二)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申请材料。913日下午1800前,硕士新生交至占善喜处,博士新生交至冯达文处。(材料提交后不再接受补交材料)

2.学院推荐。学院评审小组进行初步审查和公示,向学校推荐参评候选人

3.拟推荐参评候选人918日前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电子版:《2023年广东省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2023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2023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信息表》(附件7);

2)纸质版:《2023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信息表》(附件7)(学院党委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参评研究生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①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②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包含平均学分绩点的成绩单复印件(硕士生新生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博士生新生提供硕士生阶段成绩单);③附件7评选信息表中列出的各项参评信息的佐证材料(按表格信息顺序放置,各学院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学校评审。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评审、公示。

三、相关说明

1.2023级硕博连读生,按2023级博士生身份参评。

2.2021级、2022级研究生的评选工作由学院按照学校分配名额进行初评,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3.学院需对2023级研究生新生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性,并给出具体的推荐意见。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由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评选。

  

附件1—附件8.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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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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