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09-06浏览次数:4755

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中共 委员会 关于印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2340号)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二、认定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为三个等级: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具体说明参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第三章内容。

三、认定程序

(一)提前告知(2023630-97日)

学院提前向学生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事宜。成立“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年级学生监督小组”及“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开展家庭经济信息审核工作相关培训。

(二)个人申请(202398 日至14日)

学生自愿向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提交《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2)并按照《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附件3)要求提交相关证明相关佐证材料。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步提出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名单,在班级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复核。名单无异议后,相关学生登录 学生工作系统门户http://xgxt.scau.edu.cn/#/login,点击“事务大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进行申请。

(三)学院审核(2023915日至22日)

年级辅导员对学生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年级辅导员审核完后提交学院副书记。副书记审核后,提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年级学生监督小组在年级审核期间监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公示等,及时向学院报告评议认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向本年级师生公布监督情况。

四、工作要求

1. 各认定小组要坚持实事求的原则,严格执行认定工作流程,确保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精准。同时,注意保护学生隐私。

2.学校和学院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实地走访、信件、电话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将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联 系 人:林老师;

 话:85288203

联系地址:工程学院北楼309B室。

工程学院

202396

附件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华农党发〔2023〕40号).doc

附件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3.doc

附件3: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2023.xls

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操作-学生端.docx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