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程学院“文体之星(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04-07浏览次数:1342

各位同学: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表彰先进,挖掘典型,激发学生文体活动兴趣,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 氛围。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度“文体标兵”评选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工程学院“文体之星(标兵)”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项设置

设立“文体之星(标兵)”奖项。共设“文体之星”10名,其中“文体之星标兵”2名。学院的“文体之星标兵”将作为候选人参与学校“文体标兵”评选。

二、评选对象

工程学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本科生。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记录;

(三)刻苦学习,积极创新,学习成绩优秀,能起到模范引领作用;

(四)身心健康,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评奖评优基本要求(2020级及以后入学的本科生,本年度体测成绩应达到80分及以上;2019级本科生,本年度体测成绩应达75分及以上,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研究生不做要求);

(五)热心文体活动,原则上要求在省级及以上的重大体育竞赛或艺术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四、评选方式及程序

评选按照学生自主申报、学院遴选、公示三个程序进行。

(一)自主申报。学生根据评选条件,结合自身情况进行申报。

    (二)遴选。学院组织评委遴选出10名文体之星,其中2名为文体之星标兵。

(三)公示获奖名单。学院拟定获奖名单,在院网公示3个工作日。

五、材料报送

请各位同学于410日(周一)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附件1-21张个人近期生活照片)以压缩包的形式,命名为“学院名称+学生姓名+文体之星”,发送至邮箱3352627770@qq.com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年级要充分认识到“文体之星”在“立德树人”工作中的重要意义,深入了解学生,挖掘学生典型事迹,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年级要做好学生的先进典型事迹宣传报道工作,充分运用新媒体,加强宣传,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氛围。

(三)构建长效机制。各年级要深刻认识先进典型培育工作的特点,准确把握规律,形成发掘、树立、宣传、学习典型的长效机制。

如推报人选不符合评选条件或申报材料不完整,一律不予补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李雨桐

联系电话:020-85288203

共青团 工程学院委员会

工程学院学生会

工程学院研究生会


202347


附件1: “文体标兵”学生申请表.docx

附件2: “文体标兵”个人事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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