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树立优良班风,营造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班级氛围,推进优良校风学风建设。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第九届 “十佳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我院开展本科生“十佳班集体”评选活动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学工部(研工部)、本科生院等单位负责人、各学院党委副书记为成员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评选工作的开展。学工部(研工部)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班主任代表、辅导员、学生干部代表为成员的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评选工作组织实施。
二、奖项设置
校级十佳班集体奖项10个,发放荣誉证书及奖金(3000元/班);
院级设置十佳班集体奖项10个,发放荣誉证书和奖品,同时推荐1个本科生班集体参加校级十佳班集体评选。
三、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班集体。
四、评选条件
1.班级全体同学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班级组织制度健全,班委团结协作,班风和谐、积极向上,凝聚力强;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行为。
3.班级党、团员表率作用突出,班级原则上需要荣获学校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或班级团支部获学校及以上“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4.班级学风优良。班级成员勤奋好学,互帮互学,课堂课余学习活动氛围浓厚,学习成绩整体优良。
5.班级积极开展主题教育、科研创新、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活动,成绩突出。
五、评选方式及流程
评选分校院两级进行。
1.学院评选及推荐(2023年4月1日-7日)。学院在院级评选基础上推荐1个本科生班集体参加学校评选。
材料报送:请于【4月6日17:00前】将附件1、2电子版及班集体近期合照(2张)以压缩包的形式,命名为“年级+班级”,发送至2412047217@qq.com。
2.学校现场答辩(2023年4月14日)。学工部(研工部)组织开展评审答辩会,进行评选。现场答辩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获奖结果公示(2023年4月)。学工部(研工部)根据现场答辩汇总成绩排名,拟定获奖名单,在学校主页公示5个工作日。
4.奖励表彰(2023年4月)。经公示无异议后,对获选班集体进行表彰。
联系电话:020-85288203
工程学院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