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1-2022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2022-09-02浏览次数:9894

各位同学: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 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2021-2022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及评优对象

我院2021-2022学年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2021-2022学年休学学生不参评。

二、测评方式

本次综合测评采用“综合测评系统”进行线上测评。系统网址https://xgxt.scau.edu.cn/zhcp

三、测评时间范围

    202191-2022831

四、测评工作安排

(一)测评安排: 

93-4(班主任):设置班级互评;在班级学生都提交自评后导入德育、美育、劳育基础分;

911-13:学生自评、互评,提交自评、互评成绩

917-19:班级评议(班级组织审核);

920-23:各年级审核学生测评情况,分别导入学生学年平均绩点和体育基础分,得出学生测评总分;

925-27:审批、公示结果、无异议提交至学校。

(二)评优安排:

927-28(学生):学生预申报奖学金,申请学生若属于《办法》中的第十六条,则不得申请;

929-30(年级辅导员):年级辅导员审核奖学金申报名单,确定最终拟获奖名单;

108-10:学院公示综合测评评优拟获奖名单

1012-14日:学校公示综合测评评优拟获奖名单。

六、相关说明

1.智育基础分由不含重修课程及第二学位成绩的平均绩点得出。

2.德育基础分由班级综合测评评议小组按要求给全班同学打分并取平均分,请确保学号格式准确。

3.申请一等奖学金者需上报2000字个人先进事迹及1张电子版个人近期生活照。此步骤可在学生申请综合测评奖项时在评优系统上填报。

4.申请先进班级体需提交2000字以上先进事迹材料及6-8张电子版班级活动照。此步骤可在学生申请综合测评奖项时在评优系统上填报。


《 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doc

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doc


联系电话:85280224

联系人:林老师


工程学院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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