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科学专业(温氏班)”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

发布者:dongke发布时间:2023-11-01浏览次数:217

“动物科学专业(温氏班)”管理办法

2022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造就具有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竞争优势的动物科学专业领军人才,学校决定设立“动物科学专业(温氏班)”(以下简称“温氏班”)。为做好“温氏班”的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温氏班”旨在培养热爱畜牧行业,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动物科学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管理学和经济学基本理论知识,了解动物科学发展的国内外前沿理论、技术及趋势,具备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企业经营管理能力,能在动物科学专业领域从事教学、科研、企业管理和自主创业等工作的创新型高素质领军人才。


第二章  录取及管理

第三条  “温氏班”学生依据高考志愿和成绩录取,当年录取人数即为该班学生管理的基准人数。

第四条  “温氏班”的学生实行滚动管理,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院将取消其“温氏班”就读资格,安排到其他动物科学专业班级继续学习。

(一)任一课程考核不合格,且至出现考核不合格学期的所有课程平均绩点低于班级平均绩点者;

(二)累计两门及以上课程考核不合格者;

(三)连续两个学期排在本班最后5名且平均绩点在3.2以下者;

(四)对“温氏班”教学方式、教学方法不适应等原因,本人自愿申请退出者;

(五)有违纪行为,受学院及以上处分者(因受处分调整出“温氏班”的学生,处分撤销后不再调入)

(六)学院“温氏班”管理小组和班主任认为不适宜继续留在“温氏班”者。

第五条  在滚动管理过程中,“温氏班”学生人数出现空缺时,在第2学期和第3学期开学初4周内从其他动物科学班级学生中择优选拔。选拔方案和结果报本科生院备案。“温氏班”在第4学期(含第4学期)之后,原则上不再选拔新的学生补充进入“温氏班”学习。

第六条  补充进入“温氏班”学生的选拔程序如下:学院公布“温氏班”拟选拔人数,个人提出申请,“温氏班”选拔工作小组对学生进行统一选拔测试,结果公示,办理相关手续。选拔的形式由“温氏班”选拔工作小组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温氏班”培养目标决定,含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及实践能力、个人综合素质等方面。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成立“温氏班”管理小组,由动物科学学院院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温氏食品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动物科学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广东温氏食品集团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动物科学学院其他班子成员担任组员,负责“温氏班”学生培养过程中重要事项的协调与决策。

第八条  成立“温氏班”工作小组,由动物科学专业主任和副主任、学工办主任和学科办主任、在职历任“温氏班”班主任、温氏食品集团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员、教务员、辅导员组成工作小组,负责“温氏班”学生理论和实践教学的协调与指导。

 “温氏班”工作小组职责如下:

(一)修订“温氏班”的培养方案;

(二)修订“温氏班”学生管理办法;

(三)选聘“温氏班”学生学业导师与任课教师;

(四)指导、督促、检查“温氏班”的运行管理;

(五)其它与“温氏班”管理相关的事项。

第九条  “温氏班”配备实践教学管理人员1人,负责“温氏班”教学实习环节的安排和协调、实习期间学生管理、学生成绩的评定和考核,跟踪实践教学效果,指导和跟踪学生的就业工作。

第十条  “温氏班”实施双班主任制,每届“温氏班”均配备校内和企业班主任各1名,配合进行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温氏班”学生实施学校和企业双导师,由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协商制定培养计划。

第十二条  “温氏班”的授课教师,由教学经验丰富、热衷教学改革的教师担任,并聘任温氏食品集团高级技术职称以上、实践经验丰富的校外指导老师为学生授课。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动物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2级开始实施;2021级及之前在读的“温氏班”学生适用《 “动物科学专业(温氏班)”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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