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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科学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发布者:dongke发布时间:2023-12-08浏览次数:2305

动物科学学院2024年拟招收全日制普通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30人(包括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研究生),学院拟招收定向生比例不超过拟录取人数的20%,具体招生人数以学校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全部考生均通过审核-考核制方式选拔。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学制

招生专业: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特种经济动物饲养、动物健康养殖与安全生产。

学制:四年。

三、报考条件

依照《 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yzb.scau.edu.cn/2023/1115/c2132a361212/page.htm)执行。

四、外语入学考试

按照《 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关于外语入学考试英语相关要求执行。不接受日语考生报名。

五、报名及提交材料

依照《 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六、选拔考核程序

(一)报考资格审查

学院会同学校对考生报考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学院初选阶段。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院院长和党委书记任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及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学院纪检委员、一级学科专业负责人和二级学科专业负责人组成。

(三)初选

学院按照二级学科专业组成初选审核学科专家组(不少于7人),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外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根据学院制订的打分标准,100分为满分,实行每位专家独立评分,以二级学科专业为单位,去掉最高与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按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且达到60分以上,按差额复试的原则,提出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进入复选阶段考生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不超过2: 1

学院初选前(2024310日前)请考生填写附件1(动物科学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发至dongkekeyan@scau.edu.cn邮箱,邮件命名:考生姓名+报考专业。表格请按要求如实填写,未提交表格或者内容不实者视为放弃报名。

(四)复选

复选含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主要是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创新精神和能力、科研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1. 笔试:学院按二级学科专业对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不少于三小时,笔试成绩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 综合面试:学院按照二级学科专业组成不少于7人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由申请人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每位考生公开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学术报告及研究工作设想(PPT形式)。专家独立评分,去掉最高与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综合面试成绩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选工作的具体安排将提前5天在学院主页公布,复选结束后在学院网页公布复选通过名单及拟录取导师(学院组织导师和学生互选),具体时间及详细安排见学院通知。

(五)成绩使用

复选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初选成绩*30%+复选成绩*70%

(六)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学院按各二级学科专业初选、笔试、综合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学院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审核后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七、其他说明

(一)应届硕士生在博士生入学之前必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或研究生毕业证书,若届时不能提供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学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考生在报名、考试、复试、录取过程中的学科相关问题,请与学院联系咨询;学院制定的招生实施细则中的条件和要求,报考考生也须符合。

(三)本实施细则由学院负责解释;如遇上级部门新政策文件,我院将做相应调整。

(四)学院不提供往年试题和参考资料、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辅导。

(五)本实施细则中未详尽事宜,按《 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八、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的规定,学校和学院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生招生的相关信息。

(二)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学院处理结果不服,可在招生学院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 研究生院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三)学院监督举报电话

电话: 020-85280547

E-maildongkeoffice@scau.edu.cn

九、招生咨询

动物科学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 温氏楼103

电话: 020-85280275(刘老师)

E-maildongkekeyan@scau.edu.cn

 

动物科学学院2024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xls

 

动物科学学院

202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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